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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读书选集-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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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钱学森又做了些补充说明,上海的植物生理学家更是巧妙地提出,只有栽培技术学家才有专业权威性,然而钱的说法所造成的不利影响却已经难以挽回。

  总结这段历史,杜老认为当年的高层决策群体能够一下子动员几亿人卷入大跃进和人民公社的热潮,有多方面深远的原因,不宜只追究个人的影响和责任。一方面,共产党成为执政党后,自然要按本身历史使命探索实现社会主义的新途径,刚开始试验的人民公社可以说是“中国大同世界理念的社会主义新版本”,诱人的前景与农民企盼改变现状的强烈愿望相契合;另一方面,经历了一系列政治运动的农村干部群众实质上难以参与决策过程,只能选择随大流。然而当运动折腾到饥荒来临的地步,农民自然会在现有制度框架下想办法维持生存:或“瞒产私分”,或扩大自留地乃至包产到户。与此同时,高层决策群体也相应地做出或多或少的政策调整。

  实质性的政策调整无疑发生在一九七八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相对于整个中国经济改革呈现出的渐进性特点,最终成为改革突破口的农地制度变迁却是剧烈的。从杜老的叙述可见,家庭联产承包制(“包产到户”和“大包干”)首先是农民的创造。这一制度从一九五六到一九七八年间遭遇过种种政治阻力,然而历经三起三落却依然星星点点地顽强存在,说明它适应农业生产的特点并符合农民的意愿。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既是当代中国一个具有历史转折意义的大事件,也可能是杜老人生中的一个高潮。不过,当初它在高层决策中诞生的契机,并非是为着经济转型这样宏大深远的社会变革,而是出于百姓生计和国家财政的严重困难。那时候,农村贫困地区大约二点五亿人口缺粮,国家不得不每年调运救济粮,因贫困地区交通不便要靠农民长途背运,路上就吃掉多半,国家耗费很大,农民所得不多。一九八○年,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姚依林就中央长期规划会议征求意见,杜老建议:“在贫困地区搞包产到户,让农民自己包生产、包肚子,两头有利。”姚立即表示赞成,之后又向邓小平汇报,得到邓的首肯。在编制长期规划的会议上,姚依林又把这个信息传达给与会者。虽然消息未登报也没有列入文件,但其产生的冲击力足以从贫困地区开始打破坚冰了。

  以往我对这段历史的感受是,包产到户制度犹如干柴烈火,几年间燃遍大江南北,释放了现存生产能力,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农业经济增长。从杜老的长篇叙述中,我才看明白改革初期比农业合作化时代更为复杂的局面。对这段距离目前最近的历史,从众多事例中可以看出,仅就反对包产到户的中央和省级决策者而言,有的人是因为思想受“两个凡是”的禁锢;有的囿于列宁和斯大林关于小农经济的理论;有的实际上是不愿否定自己以往推行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政绩;有的则是出于部门利益的考虑。于是,支持包产到户和积极推行制度试验的人们便以实事求是为原则,想方设法去说服对方。有的去农村实地考察,通过写调研报告向全党表态;有的用制度变迁前后的产量比较数据去说服重点人物;有的去省里做报告推广经验;此外,还借助国务院扩大会议向部门领导说明情况等等。在这次制度变革中,虽然也有省级或部委人员调动和领导班子调整的情况,但是完全杜绝了“文革”那种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手法,也没有任何诸如降职之类的处分案例出现。

  对此,杜老在回顾组织起草五个“中央一号文件”的经历时提出的看法,可以作为一个注解:“重要的是学会等待,在重大问题上对待不同意见,要争取一致,但不能强求一致。”我则从中注意到,高层决策与基层政治颇有相似之处。借用电影《列宁在十月》中的一句台词来说,在其中活动着的人也是普通人。他们既有出于历史使命感而对理想的追求,也有根据公职责任而履行义务的努力,还有一般人都有的个人动机。因此,我们没有理由期望高层决策者一贯正确,但是应当思考,用什么样的制度保证所有公民有效参与重大社会经济决策,用什么样的方式制衡国家权力的行使,从而尽可能减少政府决策失误对社会的不利影响。杜老在九十岁生日那天的一些谈话,恰好语重心长地涉及到这一点:“我现在脑子里面有两个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放心不下:第一个是怎样减少农村人口,组织好农村人口的转移,……第二个是农民缺乏自己的代言人。” 

  (《杜润生自述:中国农村体制变革重大决策纪实》,人民出版社二○○五年版,35。00元) 
                                                                                 返回目录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
                                                 □黄宗智《读书》2006年第2、3期
 
   今日的中国乡村充满了错综复杂的矛盾现象。一方面,近二十多年来农村收入有相当程度的提高;另一方面,农村和城市差距越拉越大。一方面,农村出现了不少新兴富户;另一方面,贫穷的困难户比比皆是。一方面,部分地区许多村庄显示出可观的经济发展;另一方面,许多村庄经济反而倒退,同时人际关系、社区共同体又明显衰败。一方面,产业化了的农业企业其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另一方面,家庭农场的劳动生产率相对停滞。一方面,部分地区乡村工业高度发展;另一方面,乡村工业增长率又明显降低,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一方面,中央政府的威信(在全世界注目的国民经济发展成绩上)显著上升;另一方面,地方政府的威信普遍下降。诸如此类的矛盾现象使大家感到困惑,无论从现存什么理论观点来观察,都会感到与实际若即若离。高等院校里在读的农村子弟,正因为熟知其中的多重多层复杂矛盾,更加深深感到困惑和忧虑。本文试图从历史角度就当前的乡村问题做出一些分析,重点在经济,兼及社会与国家政权。其中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今日该怎样理解数个世纪以来的农业过密化问题。 

  从当前的根本事实出发 
   
  中国乡村今日的最基本事实之一是劳动力大量外流。二○○三年底“离土离乡”的农民工共约一亿人(0。98亿)。另外,“离土不离乡”,就业于乡镇企业的也共约一亿人。这样,在共约五亿(4。90亿)“乡村从业人员”中,约有二亿(40%)从事非农业,三亿(3。13亿)从事农业'农业及非农业从业人员的数字比较确切,得自《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以下简称《农鉴》)二○○四,31页'。离土离乡农民工的数目,根据二○○○年人口普查,是0。8亿;其后根据农业部调查,二○○二年是0。95亿,二○○三年0。98亿——见张晓山:《析我国“民工荒”问题》,载《中国青年报》二○○四年十月十九日;陆学艺:《农民工要从根本上治理》,二○○五年版)。 

  我们可以先从农民工的数量来认识这个问题:以全国七十万个(行政)村来计算,二亿农民工相当于平均每村七百劳动力中将近三百个脱离农业(《农鉴》,31页)。当然,非农劳动力不是平均分配于所有的村庄而是集中于部分地区,因为乡镇企业比较集中于东部沿海以及城郊地区(在工业化和城市化程度最高的地区,例如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已有相当比例的农户不再从事农业,把土地转包给外地人耕种),而离土离乡的农民工则更多来自中部地带。无论如何,全国很大部分农村已是“半工半耕”的村庄。虽然如此,在农村所有劳动力中,仍然有60%是纯粹从事农业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研究”课题组抽样调查得出的是58%只从事农业,16%非农业,15%两者兼之,10%没有从业——见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二○○四年版:308—309页)。 

  今日的家庭农场差不多都是很小规模的农场。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二○○三年人均分配土地是2。4(播种)亩,户均9。2亩,劳均(实际务农劳动力)7。3亩(《农鉴》,31、135页)。这当然只是一个平均数字,忽略了各地区间的差异。出来打工人数较多的湘、鄂、皖、川等省的数字是:湖南2。1亩/人、湖北2。7亩/人、安徽2。7亩/人、四川2。0亩/人(《农鉴》,33、139页)。 

  此外,总播种面积的约三分之二(2。3亿亩中的1。5亿亩)是粮食作物(《农鉴》,135),而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二○○三年乡村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所产的1362公斤粮食之中,只有18%(294公斤)是出卖的,其他都由农户自家消费(《农鉴》,502—503页)。也就是说,今日的种植业中,口粮种植占去共约一半。 

  在这样的农场上“就业”的劳动力一般每年平均只投入相当于一百三十天的全天劳动,其中八十天种植(11天/亩,“三种粮食平均”),另加五十天种蔬菜、养猪和养鸡(种蔬菜0。6亩三十五日、养猪1头十二日,养鸡15只三日)(《农鉴》,148、261、276—277、278页)。这些劳动力的投入,尽管实际上不是像城市上班那样集中在这一百三十天内,而是分散于更多的日数,但是在家只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可以说一般不是全“就业”的,而是“半就业”的。(当然,如果在家的农业劳动力不止一人,而户均只有九个播种亩,那么一个劳动力种植的面积就更少了,其就业比例相应也就更低。)因此也可以说,今日的农业中存在着庞大的不充分就业,或“隐性失业”。 

  众所周知,农业从业人员的收入一般很低。根据统计局的数字,二○○三年务农的每个劳动力在种植业和饲养业上投入的劳动,其日平均“用工作价”是11元/日。以此计算,一个这样半就业的劳动力在自家的家庭农场上一般每年可以净挣约1430元,也就是说约120元/月。一个常住农村从业人员的非农工资收入基本相同,二○○三年是1344元/年(《农鉴》,289页)。?这样的收入水平乃是“离土离乡”农民工外流到城市打工的最基本动因。出外打工的收入虽然不高,但是要比在家庭农场或乡镇企业工作高出好几倍(当然,花费也相对高)。反过来说,低收入的种植劳动(和低工资的乡镇企业)也是离土离乡农民工工资相对低的基本原因,因为农村充满了更多愿意为这种相对低的报酬而出外打工的劳动力。在供过于求的大环境下,今日的“离土离乡”农民工的工资被压到推、拉交叉的最低点。 

  我们也许可以想象,如果农村每个务农劳动力能够种植一倍于现在的播种面积(部分非农就业高度发达地区其实已经具备这样的土地条件),也就是说播种面积提高到劳均十四亩,每年劳动日数相应提高,这样,即使没有任何规模效益,半就业型的劳动就会变成接近全就业型的劳动,其年收入立刻就可以因此相应提高。同时,种植十四亩可以免去过密型经营的低效率,并应具有规模效益的多种可能。现存统计指标没有区别适度规模种植和口粮地型种植,但是,以规模养猪和农户散养猪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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