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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第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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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人取舒。无传。徐国,在下邳僮县东南。舒国,今庐江舒县。胜国而不用大师,亦曰取。例在襄十三年。○邳,皮悲反。僮音童。庐,力居反。 
  '疏'注“徐国”至“三年”。○正义曰:诸侯相灭亡者,多是土壤邻接,思启封疆。今检杜注,徐在下邳,舒在庐江,相去甚遥,而越竟灭国,无传无注,不知所以?襄十三年传例曰:“凡书取,言易也;用大师焉曰灭。”然则灭之与取,俱是绝其国家,有其土地;难则称灭,易则为取。《释例》曰:“用大师,起大众,重力以陷敌,因而有之,故曰胜国,通以灭为文也。取者,乘其衰乱,或受其溃叛,或用小师而不顿兵劳力,则直言取。如取如携,言其易也。”是胜国而不用大师,亦为取也。
 
  六月,雨。示旱不竟夏。 
  秋,齐侯、宋公、江人、黄人会于阳穀。阳穀,齐地,在东平须昌县北。 
  冬,公子友如齐涖盟。涖,临也。○涖音利又音类。 
  '疏'注“涖临也。○正义曰:公羊传曰:“涖盟者何?往盟乎彼也;来盟者何?来盟于我也。”盟者,杀牲歃血,告誓神明。人临其上,从我去者,出我之意,故言往彼临;视从外至者,我共临视,故直举其来。
 
  楚人伐郑。 
  【传】三年,春,不雨。夏,四月,雨。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不曰旱,不为灾也。(周六月,夏四月,於播种五稼无损。○夏,户雅反。)“秋,会于阳穀”,谋伐楚也。(二年楚侵郑故。) 
  齐侯为阳穀之会,来寻盟。冬,公子友如齐莅盟。公时不会阳穀,故齐侯自阳穀遣人诣鲁求寻盟。鲁使上卿诣齐受盟,谦也。○为,于伪反。 
  楚人伐郑,郑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齐方勤我。孔叔,郑大夫。勤,恤郑难。○难,乃旦反。弃德不祥。”祥,善也。 
  齐侯与蔡姬乘舟于囿,荡公。蔡姬,齐侯夫人。荡,摇也。囿,苑也。盖鱼池在苑中。○囿音又。公惧,变色;禁之,不可。公怒,归之,未绝之也。蔡人嫁之。为明年齐侵蔡传。 
  【经】四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侵蔡。蔡溃,(民逃其上曰溃。例在文三年。)遂伐楚,次于陉。(遂,两事之辞。楚强,齐欲绥之以德,故不速进而次陉。陉,楚地,颖川召陵县南有陉亭。○陉音邢。召,上照反,传皆同。) 
  '疏'注“遂两事之辞”。○正义曰:桓八年,“祭公来,遂逆王后于纪”。《公羊传》曰:“遂者何?生事也。谓本无向纪之心,至鲁始生意也。”《穀梁传》曰:“遂,继事之辞也。”此云“两事之辞”。谓既有上事,复为下事,不以本谋有心无心为异也。此齐侯先有伐楚之心,因行而侵蔡耳。三十年“襄仲将聘于周,遂初聘于晋”,桓十八年“公将有行,遂与姜氏如齐”,如此之类,本谋为二事也。六年诸侯伐郑,“楚人围许,诸侯遂救许”,庄十九年“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鄄,遂及齐侯、宋公盟”,如此之类,本无谋而因事便行也。但是两事,皆称为遂,故曰“两事之辞”,不别本谋与否。
 
  夏,许男新臣卒。未同盟而赴,以名。 
  '疏'“许男新臣卒”。○正义曰:成十三年“曹伯卢卒于师”,此不言“于师”者,《穀梁传》曰:“诸侯死於国,不地。死於外,地。死於师,何为不地?内桓师也。”注云:“齐桓威德洽著,诸侯安之,虽卒於外,与其在国同。”贾逵云:“不言於师,善会主加礼,若卒於国。”左氏无此义。《释例》曰:“若卒于朝会,或书师、或书地者,史之成文,非义所存。”然则或言于师,或不言于师,亦是史有详略,无义例也。注称“赴以名”者,公虽在军,死须相赴,史得赴乃书耳。
 
  楚屈完来盟于师,盟于召陵。屈完,楚大夫也。楚子遣完如师以观齐。屈完睹齐之盛,因而求盟,故不称使,以完来盟为文。齐桓退舍以礼楚,故盟召陵。召陵,颖川县也。 
  '疏'注“屈完”至“县也”。○正义曰:《公羊传》曰:“屈完者何?楚大夫也。何以不称使?尊屈完也。曷为尊屈完?以当桓公也。”其意言屈完,楚之贵者,尊之以敌齐侯,若屈完足以自专,无假君命,不为楚子所使,故作自来之文。服虔取以为说。案孔子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此圣人之明训也。今乃尊人之臣,许其不为君使,轻人之主,以为不合使臣,是乃纵群下以觊觎,教强臣以专恣,约之以礼,岂当然乎?故杜别为此解。楚子本使屈完如师,以观齐师之强弱,强则欲服,弱则欲拒。屈完睹齐之盛,因而求盟,盟非楚子之意,故不称使,以屈完自来盟为文。《穀梁传》曰:“其不言使,权在屈完也。”是其权时之便,自来与齐盟也。完之本意,欲即盟於军,齐桓喜其来服,退舍以礼楚。言“来盟于师”,书屈完之意也;“盟于召陵”,书实盟之所也。成二年齐侯使国佐如师,不言“来”,而此言“来”者,彼既云“如师”,不须称“来”,此不言“如师”,故云“来”耳。此既云“来盟”,不复须言“及屈完盟”;彼无“来盟”之文,故别言“及国佐盟”,意异於此,故文不同。服虔云:“言来者,外楚也。嫌楚无罪,言来以外之。”来者,自外之文,非别罪之所在。若以言来即为罪楚,则仲孙高子之来也,复外齐而罪之乎?且恶楚者,当恶其辟在蛮夷,负固不服。不服之日,容可外之;服而又外,欲何为也?
 
  齐人执陈辕涛涂。辕涛涂,陈大夫。○袁,陈大夫氏也。本多作辕。涛音桃。 
  秋,及江人、黄人伐陈。受齐命讨陈之罪,而以与谋为文者,时齐不行,使鲁为主。与谋例在宣七年。○与音预,下同。 
  '疏'注“受齐”至“七年”。○正义曰:直言及江、黄者,将卑师少,故不言主师,言微者及之。宣七年传例曰:“凡师出,与谋曰及,不与谋曰会。”而《春秋》征伐受命於盟主者,实是与谋,皆不言“及”。《释例》曰:“盟主之令,则上行乎下,非匹敌和成之类,故虽或先谋,皆从不与谋之例。”然则此伐陈者,受齐之命讨陈之罪,亦是上行乎下,而经书“及”者,於时齐师不行,使鲁为主,鲁与江、黄谋之,然后共伐,故以与谋为文。
 
  八月,公至自伐楚。无传。告于庙。 
  葬许穆公。 
  冬,十有二月,公孙兹帅师会齐人、宋人、卫人、郑人、许人、曹人侵陈。公孙兹,叔牙子叔孙戴伯。 
  【传】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楚子使与师言曰:“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唯是风马牛不相及也,(楚界犹未至南海,因齐处北海,遂称所近。牛马风逸,盖末界之微事,故以取喻。○近,附近之近。) 
  '疏'注“楚界”至“取喻”。○正义曰:襄十三年传称楚子囊述共王之德,“抚有蛮夷,奄征南海”。唯言“征南海”耳,其竟未必至南海也。因齐实处北海,遂称所近,言其相去远也。服虔云:“风,放也。牝牡相诱谓之风。《尚书》称:‘马牛其风。’”此言“风马牛”,谓马牛风逸,牝牡相诱,盖是末界之微事,言此事不相及,故以取喻,不相干也。
 
  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召康公,周大保召公姡б病!鸫笠籼⑼'音释。 
  '疏'“召康公”。正义曰:谥法:安乐抚民曰康。
 
  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五等诸侯,九州之伯,皆得征讨其罪。齐桓因此命以夸楚。○女音汝。夹,古洽反。旧,古协反。夸,苦瓜反。 
  '疏'注“五等”至“夸楚”。○正义曰:大公为王官之伯,得以王命征讨天下,随罪所在,各致其罚,故五等诸侯,九州之伯,皆得征讨其罪。齐桓因大公有此王命,言已上世先公得征讨有罪,所以夸楚也。郑玄以为周之制,每州以一侯为牧,二伯佐之,九州有九侯十八伯。大公为东西大伯中分天下者,当各统四侯半,一侯不可分,故言五侯,其伯则各有九耳。侯为牧,伯佐之,言是周制,其事无所出也。且征者,征其所统之国,非征侯伯之身,何当校计人数,以充五九之言?即如其言,使伯佐牧,二伯共佐治而已,非是分州之半,复安得征九伯也?校数烦碎,非复人情,故先儒无同之者。
 
  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 
  '疏'“东至于海,西至于河”。○正义曰:《释例》曰:“海自辽西、北平、渔阳、章武、渤海、乐陵、乐安、北海、东莱、城阳、东海、广陵、吴郡、会稽十四郡之东界以东。河出西平西南二千里,从西平东北经金城、故北地、朔方、五原,至故云中,南经平阳、河东之西界,东经河东、河内之南界,东北经汲郡、顿丘、阳平、平原、乐陵之东南入海。”杜之此言,据其当时之河耳。《禹贡》:“导河积石,至于龙门;南至“于华阴;东至于叄挥侄劣诿辖颍欢鍥I,至于大伾;北过降水,至于大陆;又北播为九河,同为逆河,入于海。”案:验其地,自大伾以上,河道不改;大伾以下,即是汲郡以东,河水东流,秦汉以来始然也。古之河道,自大伾而北过降水,故迹不可复知,其大陆则赵地之广泽也。大陆以北,播为九河。九河故道,河间成平以南,平原鬲县以北。其九河者:徒骇一,大史二,马颊三,覆釜四,胡苏五,简六,絜七,钩盘八,鬲津九。徒骇最西,以次而东,故郑注《禹贡》河间弓高县往往有其处。《中候》云:“齐桓霸,遏八流以自广。”计桓公之时,齐之西竟当在九河之最西,徒骇盖是齐之西界。其东至于海,当尽乐安、北海之东界也。
 
  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穆陵、无棣,皆齐竟也。履,所践履之界。齐桓又因以自言其盛。○棣,大计反。竟音境,下皆同。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徵。包,裹束也。茅,菁茅也。束茅而灌之以酒为缩酒。《尚书》:“包匦菁茅。”茅之为异未审。○共音恭,本亦作供,下及注同。缩,所六反。裹音果。菁,子丁反。苞,或作包。匦音轨,本或作轨。 
  '疏'注“包裹”至“未审”。○正义曰:《禹贡》:“荆州:包匦菁茅。”孔安国云:“其所包裹而致者,匦匣也。菁以为菹,茅以缩酒。”《郊特牲》云:“缩酌用茅。”郑玄云:“泲之以茅,缩去滓也。”《周礼·甸师》:“祭祀,共萧茅。”郑兴云:“萧字或为莤,莤读为缩。束茅立之祭前,沃酒其上,酒渗下去,若神饮之,故谓之缩。缩,渗也。故齐桓公责楚不贡包茅,王祭不共,无以缩酒。”杜用彼郑兴之说也。孔安国以菁与茅别,杜云“茅,菁茅”,则以菁、茅为一。特令荆州贡茅,必当异於馀处,但更无传说,故云“茅之为异未审”也。沈氏云:“太史公《封禅书》云:‘江淮之间,一茅三脊。’”杜云“未审”者,以三脊之茅,比目之鱼,比翼之鸟,皆是灵物,不可常贡,故杜云“未审”也。
 
  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昭王,成王之孙,南巡守,涉汉,船坏而溺。周人讳而不赴,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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