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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水蔺咬了下唇,问。
「否定。」
真要说起来,还是靠楼水蔺实地演练、再加以比对书面资料後才能做出这运动…如果楼水蔺说是他教的,我就没办法完全否认。
「呵,你要说是看著剑诀自己无师自通的吗?」
楼水蔺冷冷一笑,毫不在意我的剑尖仅仅离他五公分。
「肯定。」
我的确是没有去向谁拜师,只是将书面资料与实际动作套入程式进行运算。
「那麽,剑诀呢?」
楼水蔺挑眉问道。
「我看的那本已经碎掉了。」
年代久远加上气候湿度的关系,旧书保存不易,博物馆温度调节系统首屈一指的敏锐度就是这样来的。
「该不会是你毁掉的?」
楼水蔺眯著眼望向我。
我倒转那时的纪录,当时要将那叠纸放回,白骨却突然散落一地,一拉一抽下就碎掉了……这算是我毁掉的吗?
系统开始进行判定…如果说我没动它,骨头就不会散,纸就能维持原状,以这观点出发还真是我毁掉的。
「判定,是。」
「……你还真是老实。」楼水蔺露出笑容:「在这样的场合中,能有勇气做出这样的回答,该说你是天才还是白痴?」
「全数否定。」天才和白痴…似乎是以智力与脑部发展为标准,而不是以系统运算速度与程式高低阶来判别,所以两者无法作为我的评鉴。
「难道你已把剑诀记熟?」楼水蔺捉狭的看著我:「否则,怎敢毁去?」
「肯定。」
那叠纸经我扫描纪录压缩之後,占用的记忆体比例去掉小数位只剩零,没主动删掉前当然都还记得…不知为何,我才答完,全场开始吵闹起来。
「口头说说谁都会!」楼水蔺满脸不以为然:「要不,你就当场画出一页看看!」
「要求拒绝。」
要我当场画出来,可以是可以,不过有另一层禁止指令的限制。
「此行为触犯著作权法。」
以父亲死前两年所在的国家法律来说是第92条,未得到原作者之允许,擅自以公开口述、公开播送、公开上映、公开演出、公开传输、公开展示、改作、编辑、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财产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罚金。
法律的位阶也是我行动程式的依据,虽然依照各国法律,我算是个违法的存在,不过,就是这样才更应该在允许范围内遵守法律,毕竟奉公守法的公民比较容易让人信任。
套句父亲的照样造句-会说谎的人大部分说的都是实话,犯重法的人大部分的行为都很守法。
「著作…权法?」
楼水蔺愣了愣,不知道该怎麽接话,嘴巴开了又合,我晃晃剑尖,提醒他别轻举妄动。
「未得到原作者之允许,不能擅自复制,公开展示。」
看来这里的人似乎没有智慧财产权的概念,就算如此,我也不能随意复制贩卖。
「这回答还真是妙。」楼水蔺抿嘴一笑:「原作者之允许?左弼浔可能会答应公开他耗尽一切取得的东西吗?」
「无法判定。」
左弼浔会不会允许…这点已无从查证。
「纪公子不用客气。」五号评审走向前:「能够让失传已久的剑法流传世间,岂不为美事一桩?」
「咎长老,你不会想要私自独吞吧?」一号评审朗声制止:「天煞剑和天煞剑诀都在纪公子手上呢。」
「静虔师太所言差矣,既然大家都想要,何不人人都来一本?这样都公平。」五号评审拍掌笑道。
我的确是可以一笔不差的复制,但…那只是运动手册,怎麽好像跟钞票一样抢手?如果说古董值钱,那也是纸质、年代及墨迹所致,赝品的话是一文不值。
而且这样做不违法吗?判定,这里的『价值观』资料有待再建档,在此之前,适用一般的规则。
「法律禁止擅自复制行为。」
我提醒著,但那两位评审彷佛不把我放在眼里,开始唇枪舌剑你来我往,接著其他评审也加入战局,然後观众也开始喧嚣,整个场子好不热闹。
「不管那里都是这样。」楼水蔺看著那群人,笑笑望向我:「好啦,你该把剑放下来吧?我认输了。」
「你不是要杀我?」我仍旧戒备著。
「那个啊…并不是真要杀你,只能算是挑衅。」他眨了眨眼,瞥著我左手的剑,有点不舍的道:「如果真要赔罪,那个应该够吧?」
「【公主】!你怎麽可以把天煞给他?」
本来在舞台边缘的五十号忽地冲向前来,可能看在我的剑尖还指著楼水蔺的份上,才紧急刹住不往我这撞…撞的话,受伤的可是他,请恕我无法提出事前警告。
「斯彤,该是谁的就是谁的。」
楼水蔺平静的回道。
他这话提醒了我-手上这把剑是司徒绍华丢过来的,既然楼水蔺无心再战,我也该物归原主,左手轻轻把剑往上一抛,手中只留剑鞘,楼水蔺的剑就从天空转了几圈,直直掉下轻插进离他脚尖二十公分处,深度刚好不会让剑倒地…还在误差范围内,我把司徒绍华的剑套入鞘中。
「这是什麽意思?」
楼水蔺看著他眼前的剑刃,错愕的问道。
「那是你的。」
不会连自己的东西都辨识不出吧?我以其人之话回其人之问。
「该谁的就是谁的。」
楼水蔺张大了眼,似乎我说出什麽很惊人的话语,只是重复播放而已。
「……你真是怪人,明明用得比我好…」
他喃喃地说道。
「使用者的资质优劣无法作为所有权归属之判定。」
这点哪里奇怪?我望著楼水蔺,又道。
「未经允许拿别人的东西,不是抢劫就是侵占。」
「哦?」楼水蔺眼睛转了下,又恢复到充满算计的目光:「如果我要送给你呢?」
「无功不受禄。」
资料库跳出了提醒:【吃人的嘴软,拿人的手短】;虽然我的嘴不可能软,手倒是有可能换了零件後就变短。
「当个赔罪?」
「没有必要。」
这种东西带了碍手碍脚,再说也没比原本装备好用。
「你是指没必要赔还是赔礼没有用?」
「两者都是。」
没必要赔,那把剑我也用不著。
「你…你这家伙,竟然这麽说【公主】的天煞剑?!」
五十号脸色发青的朝我大吼。
「不会用的东西,没必要收。」
我边答边读取纪录,没有说【侮辱】类的言词,为什麽五十号气成那样?
「也就是说…」楼水蔺使了个眼神给五十号,笑道:「你觉得我这剑送给你会很麻烦?」
「肯定。」
占空间,硬度不足,会降低行动力约0。5%,做起菜来不符工学原理,事倍功半,比不上菜刀来得实用,是个麻烦。不过,父亲不在,我也没必要作饭。
判定此物无用。
「那更要送给你了。」楼水蔺微笑带了点奸商影子:「我生平最爱看人伤脑筋。」
「否定,两者并无关联。」
我并不会伤脑筋…就算楼水蔺想看也没办法。
「我月鸾宫【公主】楼水蔺在此公告天下…」
楼水蔺突然调高声量,表情严肃的说道。
「此剑从今起为纪云纪公子所有。」
众人为之一愣。
「水蔺愿赌服输,将天煞作为赔礼。」
语毕,他神情得意的望著我。
愿赌服输…更正,应是庄家不舞弊,哪里讲输赢?但在众目睽睽之下,我看著他嘴边的笑,选择不发一语当作回应。
如果楼水蔺真想让我伤脑筋-等同於记忆体使用率上升。
那麽,他算是办到了。
程式定律之一,避免成为大众之焦点。
我得开始进行运算,看要如何改变这样的状况。
第七章
天色已近黄昏,本来吵杂的场子,忽地被一句话重回沉静。
「此剑从今起为纪云纪公子所有,水蔺愿赌服输,将天煞作为赔礼。」
说话者神情悠然,彷佛已经习惯出手阔绰,这点小礼不算什麽。
但是旁人可不这麽想。
那是绝世的名剑,多少人费尽心力想得到,就这样简简单单被送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
怎麽可以这样?怎麽就只有他可以?
羡慕,招来的是嫉恨与不甘,一圈一圈的向外扩散,没人理会刚才的精采打斗,也没人在意大会的输赢。
成为焦点的男子,没有欣喜若狂,没有大声道谢,只是静静的、没有表情的看著对方,任风吹起他及肩的黑发,也未理所当然的伸出手把插入地上的剑拔起。
忽地,他转过身,朝舞台左方走去。
「司徒绍华。」
他声音平平淡淡唤了这麽一句。
「谢谢你借我这个,用不著了,还你。」
到这里,众人的不满才稍稍压制下去,他们忘了这小子的後台可是天下闻名的颂凌庄。
颂凌庄凭什麽天下闻名?
凭书、凭商、凭医、凭关系。
凭书,五公子司徒绍华博学多闻、过目不忘天下知名,更可怕的是每季出版一次颂凌小报,专门记载江湖琐事-也就是八卦消息,经过几年累积下来,名门大派一订就是数十期,更别说市井小民,尤为说书唱戏的最佳指导范本。
凭商,二公子司徒绍采,人称玉面狐狸,作风潇洒成性,但眼光独到,每每总能创造风潮,带来商机,三公子司徒绍铨直来直往的豪爽脾性刚好与二公子互补,得到众多工人农民的信任,加上众多事业连成一气,若说烨国少了颂凌庄会发生暴动,也非空穴来风、夸大其辞。
凭医,四公子司徒绍叶为神医与毒师之徒,脾气古怪,冷著一张脸看不出表情,心情好就制药,心情差就下毒,座右铭是生死由天,死活不赔。
凭关系,身为现任庄主大公子司徒绍允,平时最少露面与发言,但传言中他曾调解过魔教与几个门派之纠纷,也与朝廷有所联系,维持著黑白两道的平衡,暗中的名号是『比武林盟主更像盟主』,更甭提司徒家的远亲近邻,随便搬一个出来就是重量级的隐世高人,得罪他们,等著吃不完兜著走罢。
「纪云。」司徒绍华接过剑,问:「那个…你打算怎麽办?」
「正在运算中,请稍候。」
语毕,不理会司徒绍华微微呆愣的眼神,纪云转身走回。
※ ※ ※
「正在运算中,请稍候。」
我开始跟五代连线,父亲在设计上加强五代的人性化因素,遇到无法处理的情况,我们就会进行辩论,直到得出两方都能够接受的结论。
『五代。』
连上线了。
『收到,不会又没事乱叫我吧?』
五代果然很在意上次三句不到结束交谈的事。
『有人硬要送我这个。』我连上视讯,让五代可以看见那把插在地上的剑:『请研拟决策。』
『那个看起来没墓碑这把好。』五代回道:『携带不易,也无法当零件及燃料使用。』
『否定,判定其材质为钢,可以做成螺丝。』
我们开始进行答辩。
『问题是加工再制器具难找…』五代扫描著半径一百五十公里:『没有足够的热度反应,判定无此设备。』
我搜寻著适用的程式,『废弃物处理准则』似乎可以套用,第一,这是不必要的物品;第二,现在不会用、将来也不会用;第三,置物空间明显不足。
合乎三项标准後,我开始进行处理方式的判定。
『方案一,舍弃。』
五代驳回:『否定,不能随地丢弃垃圾,再说,钢铁类适用资源回收。』
我同意五代的看法,又提。
『方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