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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义作者章学诚-第5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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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数千里,无可言也。汉分南郡,荆州所部。蒯越说刘表曰:“荆州南据江陵,
北守襄阳,八郡可传檄而定。”诸葛忠武说昭烈曰:“荆州北据汉沔,利尽南海,
东连吴会,西通巴蜀,用武之国。”六朝争剧於萧梁,五季称雄於高氏,一时献
奇借箸,腾说虽多,大约不出蒯、葛数语。然是时荆州,实兼武陵、桂阳诸郡,
幅员包湖南境。至明改元中兴路为荆州府,则今荆州境矣。彼时王国所封,蔚为
都会。我朝因明旧治,初以总兵官镇守其地,旋改满营,设将军都统以下如制。
雍正十三年,割二州三县与土司地,分置宜昌、施南两府。乾隆五十六年,又以
远安隶荆门州。於是荆州所部,止於七县。然而形势犹最诸府,则江陵固兼南北
之冲,而东延西控,联络故自若也。至於时事异宜,则满汉分城,民兵不扰;漕
兑互抵,转饷无劳,亦既因时而立制矣。惟大江东下分流,故道多湮,江防堵筑,
视昔为重。乾隆戊甲大水灌城,军民被淹,城治倾圮。天子南顾畴咨,特命重臣,
持节临莅,发帑二百万金,钜工大役,次第兴举。余於是时,奉命来督两湖,夙
夜惴惕,惟恐思虑有所未周,无以仰答诏旨。咨於群公,询於寮寀,群策材力,
幸无陨越。而亿兆生灵,皆蒙恺泽,而出於昏垫,则荆州虽故而若新也。
逾年,民气渐苏,官司稍有清晏。知府山阴张君方理,始欲整齐掌故,为后
持循;旋以事去。继其任者,永济崔君龙见,乃集七县长吏而议修府志。崔君以
名进士起家,学优而仕,其於斯志,盖斤斤乎不苟作也。且《荆志》著於古者,
倍他州郡,盛弘之有《荆州记》,庾仲雍有《江记》,宗懔有《荆楚岁时记》,
梁元帝有《荆南志》,又有《丹阳尹传》,书虽不存,部目可考,遗文逸句,犹
时见於群书所称引也。前明所修《荆州府志》,仅见著录而无其籍。康熙年间,
胡在恪所修,号称佳本,而世亦鲜见。今存叶仰高志,自云多仍胡氏旧文,体例
谨严,纂辑必注所出,则其法之善也。而崔君之於斯志,则一秉史裁,详赡博雅
之中,运以独断别裁之义。首纪以具编年史法,次表以著世次年代,掌故存於诸
考,人物详於列传,亦既纲举而目张矣。又以史志之书,记事为主。艺文仍著录
之篇,而近代志家,猥选诗文杂体;其有矫而正者,则又裁节诗文,分类隶於本
事之下,皆失古人流别。今师史例以辑府志,更仿选例以辑文徵。自云:志师八
家《国语》,文徵师十五《国风》,各自为书,乃得相辅而不相乱。又采辑之馀,
琐事畸言,取则失裁,弃则可惜;近人编为志馀,亦非史法。今乃别为《丛谈》
一书,钜细兼收,而有条不紊,盖近日志家所罕见也。昔罗愿撰《新安志》,自
谓儒者之书,不同钞撮簿记。今崔君所辑,本源深远,视罗氏雅裁,有过之而无
不及已。会湖北有《通志》之役,聘会稽章典籍学诚,论次其事。章君雅有史识,
与余言而有合。崔君又屡质於典籍,往复商榷,时亦取衷於余。余故备悉其始末,
而叙於卷端。
○为毕秋帆制府撰石首县志序
石首为荆州望县,两汉本华容地,晋平吴,分华容置县,因山以石首名。赵
宋改治调弘,易名建宁。寻迁绣林山左,复名石首。元大德中,又迁楚望山下。
历明至今,文物声名,为荆部称盛。县志不修,近六十年。旧志疏脱,诠次无法,
又阙数十年之事实。知县玉田王君维屏,因余撰辑通志,檄徵州县之书,乃论次
其县事,犁剔八门,合首尾为书十篇,以副所徵,且请余为之序。
余披览其书,而知王君之可与论治也。夫为政必先纲纪,治书必明体要。近
日为州县志者,或胥吏案牍,芜秽失裁;或景物题咏,浮华无实;而求其名义所
归,政教所重,则茫然不知其所指焉。夫政者,事也。志者,言也。天下盖有言
之斐然,而不得於其事者矣;未闻言之尚无条贯,而其事转能秩然得叙者也。今
王君是志,凡目数十,括以八门,若网在纲,有条不紊。首曰编年,存史法也。
志者史所取裁,史以记事,非编年弗为纲也。次曰方舆,考地理也。县之有由立
也,山川古迹,以类次焉。而水利江防,居其要矣。次曰建置,人功修也。城池
廨署,以至坛庙,依次附焉。次曰民政,法度立也。户田赋役之隶於司徒,邮驿
兵防之隶於司马,皆《洪范》八政之经也。次曰秩官,昭典守也。长佐师儒,政
教所由出也。而卓然者,爰斯传矣。次曰选举,辟才俊也。论秀书升,《王制》
之大,兴贤与能,《周官》是详;勒邦乘者,所不容略也。次曰人物,次曰艺文,
一以徵文,一以考献,皆搜罗放失,谨备遗忘,尤为乘时之要务也。人物必徵实
事,而不以标榜为虚名;艺文谨著部目,而不以诗文充篇幅。盖人物为马《史》
列传之遗,艺文为班刘著录之例,事必师古,而后可以法当世也。部分为八,亦
既纲举而目张矣。至於序例图考,冠於篇首,馀文剩说,缀於简末,别为篇次,
不入八门。殆如九夫画井,八阵行军,经纬灿然,体用具备。乃知方志为一方之
政要,非徒以风流文采,为长吏饰儒雅之名也。
且石首置县以来,凡三徙矣。今县治形势,实为不易,四顾平衍之中,至县
群山涌出,东有龙盖,南有马鞍,西有绣林,北有楚望,居中扼要,政令易均;
是以明代至今,相仍为治。夫抚驭必因形势,为政必恃纲纪,治书必贵体要,一
也。王君以儒术入仕,知所先务。其於治书,洵有得於体要,后人相仍,如县治
矣。抑古人云:“坐而言者期起而行。”今之具於书者,果能实见诸政治,则必
不以簿书案牍为足称职业,文采绚饰为足表声誉;是则虽为一县之志,即王君一
人之治书也。古之良史,莫能尚已,余於王君有厚望焉。
○书武功志后
康海《武功志》三卷,又分七篇,各为之目:一曰《地理》,二曰《建置》,
三曰《祠祀》,四曰《田赋》,五曰《宫师》,六曰《人物》,七曰《选举》。
首仿古人著述,别为篇叙,高自位置,几於不让,而世多称之。王氏士正,亦谓
“文简事核,训辞尔雅”;后人至欲奉为修志楷模,可为幸矣。夫康氏以二万许
言,成书三卷,作一县志,自以谓高简矣。今观其书,芜秽特甚。盖缘不知史家
法度,文章体裁,而惟以约省卷篇,谓之高简,则谁不能为高简邪?
志乃史裁,苟於事理无关,例不滥收诗赋,康氏於名胜古迹,猥登无用诗文;
其与俗下修志,以文选之例为艺文者,相去有几?夫诸侯不祖天子,大夫不祖诸
侯,严名分也。历代帝王后妃,史尊纪传,不藉方志。修方志者,遇帝王后妃故
里,表明其说可也。列帝王於人物,载后妃於列女,非惟名分混淆,且思王者天
下为家,於一县乎何有?康氏於人物,则首列后稷以至文王,节录太史《周纪》;
次则列唐高祖、太宗,又节录《唐本纪》,乖刺不可胜诘矣。方志不当僣列帝王,
姑且勿伦。就如其例,则武王以下,何为删之?以谓后有天下,非邠之故邑耶?
则太王尝迁於岐,文王又迁於丰,何以仍列武功人物?以武王实有天下,文王以
上,不过追王,故录之耶?则唐之高祖、太宗,又何取义?以谓高祖、太宗生长
其地,故录之耶?则显懿二祖,何为删之?后妃上自姜嫄,下及太姜,何为中
间独无太任?姜非武功封邑,入於武功列女,以谓妇从夫耶?则唐高祖之太穆窦
后,太宗之文德长孙皇后,皆有贤名,何为又不载乎?夫载所不当载,为芜为僣,
以言识不足也。就其自为凡例,任情出入,不可诘以意指所在,天下有如是而可
称高简者哉?
尤可异者,志为七篇,舆图何以不入篇次?盖亦从俗例也。篇首冠图,图止
有二,而苏氏《璇玑》之图,乃与舆图并列,可谓胸中全无伦类者矣。夫舆图冠
首,或仿古人图经之例,所以揭一县之全势,犹可言也。《璇玑》之图,不过一
人文字,或仿范氏录蔡琰《悲愤诗》例,收於列女之传可也。如谓图不可以入传,
附见传后可也。蓦然取以冠首,将武功为县,特以苏氏女而显耶?然则充其义例,
既列文王於人物矣,曷取六十四卦之图冠首?既列唐太宗於人物矣,曷取六阵之
图冠首?虽曰迂谬无理,犹愈《璇玑图》之仅以一女子名也。惟《官师志》褒贬
并施,尚为直道不泯,稍出於流俗耳。
○书朝邑志后
韩邦靖《朝邑志》二卷,为书七篇:一曰《总志》,二曰《风俗》,三曰
《物产》,四曰《田赋》,五曰《名宦》,六曰《人物》,七曰《杂记》。总约
不过六七千言,用纸十六七番,志乘之简,无有过於此者。康《武功》极意求简,
望之瞠乎后矣。康为作序,亦极称之。
今观文笔,较康实觉简净;惟总志於古迹中,入唐诗数首为芜杂耳。康氏、
韩氏皆能文之士,而不解史学,又欲求异於人,故其为书,不情至此,作者所不
屑道也。然康氏犹存时人修志规模,故以志法绳之,疵谬百出。韩氏则更不可以
为志,直是一篇无韵之《朝邑赋》,又是一篇强分门类之《朝邑考》;入於六朝
小书短记之中,如《陈留风俗》、《洛阳伽蓝》诸传记,不以史家正例求之,未
始不可通也。故余於《武功》、《朝邑》二家之志,以《朝邑》为稍优。然《朝
邑志》之疵病虽少,而程济从建文事,滥采野史,不考事实,一谬也。并选举於
人物,而举人进士不载科年,二谬也。书其父事,称韩家君名,至今人不知其父
何名。列女有韩太宜人张氏,自系邦靖尊属;但使人至今不知为何人之妻,何人
之母。古人临文不讳。或谓司马迁讳其父谈为同;然《滑稽传》有谈言微中,不
讳谈字,恐讳名之说未确。就使讳之,而自叙家世,必实著其父名,所以使后人
有所考也。今邦靖讳其父,而使人不知为谁;称其尊属为太宜人,而使人不知为
谁之妻母;则是没其先人行事,欲求加人而反损矣。三谬也。
至於篇卷之名,古人以竹简为篇;简策不胜,则别自为编,识以甲乙,便稽
核耳。后人以缯帛成卷,较竹简所载为多,故以篇为文之起讫,而卷则概以轴之
所胜为量;篇有义理,而卷无义理故也。近代则纸册写书,较之卷轴,可增倍蓰,
题名为卷,不过存古名耳。如累纸不须别自为册,则分篇者,毋庸更分卷数,为
其本自无义理也。今《武功》、《朝邑》二志,其意嫌如俗纂之分门类,而括题
俱以篇名,可谓得古人之似矣。《武功》用纸六十馀番,一册足用,而必分七篇
以为三卷,於义已无所取。《朝邑》用纸仅十馀番,不足一册之用,而亦分七篇
以为二卷,则何说也?或曰:此乃末节,非关文义,何为屑屑较之?不知二家方
以作者自命,此等篇题名目,犹且不达古人之意,则其一笔一削,希风前哲,不
自度德量力,概可知矣。
○书吴郡志后
范成大《吴郡志》五十卷,分篇三十有九:曰沿革,曰分封,曰户口税租,
曰土贡,曰风俗,曰城郭,曰学校,曰营寨,曰官宇,曰仓库,而场务附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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