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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通义作者章学诚-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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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章,官司掌故,未有不可通於《诗》、《书》六艺之所垂。而学者昧於知时,
动矜博古,譬如考西陵之蚕桑,讲神农之树艺,以谓可御饥寒而不须衣食也。
○史注
昔夫子之作《春秋》也,笔削既具,复以微言大义,口授其徒。三传之作,
因得各据闻见,推阐经蕴,於是《春秋》以明。诸子百家,既著其说,亦有其徒
相与守之,然后其说显於天下。至於史事,则古人以业世其家,学者就其家以传
业。(孔子问礼,必於柱下史。)盖以域中三大,非取备於一人之手,程功於翰
墨之林者也。史迁著百三十篇,(《汉书》为《太史公》,《隋志》始曰《史记》。)
乃云:“藏之名山,传之其人。”其后外孙杨惲,始布其书。班固《汉书》,自
固卒后,一时学者,未能通晓。马融乃伏阁下,从其女弟受业,然后其学始显。
夫马、班之书,今人见之悉矣,而当日传之必以其人,受读必有所自者,古人专
门之学,必有法外传心,笔削之功所不及,则口授其徒,而相与传习其业,以垂
永久也。迁书自裴骃为注,固书自应劭作解,其后为之注者,犹若干家,则皆阐
其家学者也。
魏、晋以来,著作纷纷,前无师承,后无从学。且其为文也,体既滥漫,绝
无古人笔削谨严之义;旨复浅近,亦无古人隐微难喻之故;自可随其诣力,孤行
於世耳。至於史籍之掌,代有其人,而古学失传,史存具体。惟於文诰案牍之类
次,月日记注之先后,不胜扰扰,而文亦繁芜复沓,尽失迁、固之旧也。是岂尽
作者才力之不逮,抑史无注例,其势不得不日趋於繁富也。古人一书,而传者数
家。后代数人,而共成一书。夫传者广,则简尽微显之法存。作者多,则牴牾复
沓之弊出。复流而日忘其源,古学如何得复,而史策何从得简乎?是以《唐书》
倍汉,《宋史》倍唐,检阅者不胜其劳,传习之业,安得不亡?
夫同闻而异述者,见崎而分道也。源正而流别者,历久而失真也。九师之
《易》,四氏之《诗》,师儒林立,传授已不胜其纷纷。士生三古而后,能自得
於古人,勒成一家之作,方且徬徨乎两间,孤立无徒,而欲抱此区区之学,待发
挥於子长之外孙,孟坚之女弟,必不得之数也。太史《自叙》之作,其自注之权
舆乎?明述作之本旨,见去取之从来,已似恐后人不知其所云,而特笔以标之。
所谓不离古文,乃考信六艺云云者,皆百三十篇之宗旨,或殿卷末,或冠篇端,
未尝不反复自明也。班《书》年表十篇,与《地理》、《艺文》二志皆自注,则
又大纲细目之规矩也。其陈、范二史,尚有松之、章怀为之注。至席惠明注《秦
记》,刘孝标注《世说新语》,则杂史支流,犹有子注,是六朝史学家法未亡之
一验也。自后史权既散,纪传浩繁,惟徐氏《五代史注》,亦已简略,尚存饩羊
於一线。而唐、宋诸家,则茫乎其不知涯涘焉。宋范冲修《神宗实录》,别为
《考异》五卷,以发明其义。是知后无可代之人,而自为之解。当与《通鉴举要》、
《考异》之属,同为近代之良法也。
刘氏《史通》,画补注之例为三条,其所谓小书人物之《三辅决录》、《华
阳士女》,与所谓史臣自刊之《洛阳伽蓝》《关东风俗》者,虽名为二品,实则
一例。皆近世议史诸家之不可不亟复者也。惟所谓思广异闻之松之《三国》、刘
昭《后汉》一条,则史家之旧法,与《索隐》、《正义》之流,大同而小异者也。
夫文史之籍,日以繁滋,一编刊定,则徵材所取之书,不数十年,尝失亡其
十之五六,宋、元修史之成规,可覆按焉。使自注之例得行,则因援引所及,而
得存先世藏书之大概,因以校正艺文著录之得失,是亦史法之一助也。且人心日
漓,风气日变,缺文之义不闻,而附会之习,且愈出而愈工焉。在官修书,惟冀
塞责,私门著述,敬饰浮名,或剽窃成书,或因陋就简。使其术稍黠,皆可愚一
时之耳目,而著作之道益衰。诚得自注以标所去取,则闻见之广狭,功力之疏密,
心术之诚伪,灼然可见於开卷之顷,而风气可以渐复於质古,是又为益之尤大者
也。然则考之往代,家法既如彼;揆之后世,系重又如此;夫翰墨省於前,而功
效多於旧,孰有加於自注也哉?
○传记
传记之书,其流已久,盖与六艺先后杂出。古人文无定体,经史亦无分科。
《春秋》三家之传,各记所闻,依经起义,虽谓之记可也。经《礼》二戴之记,
各传其说,附经而行,虽谓之传可也。其后支分派别,至於近代,始以录人物者,
区为之传;叙事迹者,区为之记。盖亦以集部繁兴,人自生其分别,不知其然而
然,遂若天经地义之不可移易。此类甚多,学者生於后世,苟无伤於义理,从众
可也。然如虞预《妒记》、《襄阳耆旧记》之类,叙人何尝不称记?《龟策》、
《西域》诸传,述事何尝不称传?大抵为典为经,皆是有德有位,纲纪人伦之所
制作,今之六艺是也。夫子有德无位,则述而不作,故《论语》、《孝经》,皆
为传而非经,而《易·系》亦止称为《大传》。其后悉列为经,诸儒尊夫子之文,
而使之有以别於后儒之传记尔。周末儒者,及於汉初,皆知著述之事,不可自命
经纶,蹈於妄作;又自以立说,当禀圣经以为宗主,遂以所见所闻,各笔於书而
为传记。若二《礼》诸记、《诗》、《书》、《易》、《春秋》诸传是也。盖皆
依经起义,其实各自为书,与后世笺注自不同也。后世专门学衰,集体日盛,叙
人述事,各有散篇,亦取传记为名,附於古人传记专家之义尔。明自嘉靖而后,
论文各分门户,其有好为高论者,辄言传乃史职,身非史官,岂可为人作传?世
之无定识而强解事者,群焉和之,以谓於古未之前闻。夫后世文字,於古无有,
而相率而为之者,集部纷纷,大率皆是。若传则本非史家所创,马、班以前,早
有其文。(孟子答苑囿汤、武之事,皆曰:“於传有之。”彼时并未有纪传之史,
岂史官之文乎!)今必以为不居史职,不宜为传,试问传记有何分别?不为经师,
又岂宜更为记耶?记无所嫌,而传为厉禁,则是重史而轻经也。文章宗旨,著述
体裁,称为例义。今之作家,昧焉而不察者多矣。独於此等无可疑者,辄为无理
之拘牵。殆如村俚巫妪,妄说阴阳禁忌,愚民举措为难矣。明末之人,思而不学,
其为瞽说,可胜唾哉!今之论文章者,乃又学而不思,反袭其说,以矜有识,是
为古所愚也。
辨职之言,尤为不明事理。如通行传记,尽人可为,自无论经师与史官矣。
必拘拘於正史列传,而始可为传,则虽身居史职,苟非专撰一史,又岂可别自为
私传耶?若但为应人之请,便与撰传,无以异於世人所撰。惟他人不居是官,例
不得为,己居其官,即可为之,一似官府文书之须印信者然;是将以史官为胥吏,
而以应人之传,为倚官府而舞文之具也,说尤不可通矣。道听之徒,乃谓此言出
大兴朱先生,不知此乃明末之矫论,持门户以攻王、李者也。
朱先生尝言:“见生之人,不当作传。”自是正理。但观於古人,则不尽然。
按《三国志》庞淯母赵娥,为父报仇杀人,注引皇甫《烈女传》云:“故黄门
侍郎安定梁宽为其作传。”是生存之人,古人未尝不为立传。李翱撰《杨烈妇传》,
彼时杨尚生存。恐古人似此者不乏。盖包举一生而为之传,《史》、《汉》列传
体也。随举一事而为之传,《左氏》传经体也。朱先生言,乃专指列传一体尔。
邵念鲁与家太詹,尝辨古人之撰私传,曰:“子独不闻邓禹之传,范氏固有
本欤?”按此不特范氏,陈寿《三国志》,裴注引东京、魏、晋诸家私传相证明
者,凡数十家。即见於隋、唐《经籍》、《艺文志》者,如《东方朔传》、《陆
先生传》之类,亦不一而足,事固不待辨也。彼挟兔园之册,但见昭明《文选》、
唐宋八家鲜入此体,遂谓天下之书,不复可旁证尔。
往者聘撰《湖北通志》,因恃督府深知,遂用别识心裁,勒为三家之学。人
物一门,全用正史列传之例,撰述为篇。而隋、唐以前,史传昭著,无可参互详
略施笔削者,则但揭姓名,为《人物表》。(说详本篇《序例》。)其诸史本传,
悉入《文徵》,以备案检。(所谓三家之学,《文徵》以拟《文选》。)其於撰
述义例,精而当矣。时有佥人,穷於宦拙,求余荐入书局,无功冒餐给矣。值督
府左迁,小人涎利构谗,群刺蜂起,当事惑之,檄委其人校正。余方恃其由余荐
也,而不虞其背德反噬,昧其平昔所服膺者,而作诪张以罔上也。(别有专篇辨
例。)乃曰《文徵》例仿《文选》、《文苑》,《文选》、《文苑》本无传体。
因举《何蕃》、《李赤》、《毛颖》、《宋清》诸传,出於游戏投赠,不可入正
传也。上官乃亟赞其有学识也,而又阴主其说,匿不使余知也。噫!《文苑英华》
有传五卷,盖七百九十有二,至於七百九十有六,其中正传之体,公卿则有兵部
尚书梁公李岘,节钺则有东川节度卢坦,(皆李华撰传。)文学如陈子昂,(卢
藏用撰传。)节操如李绅,(沈亚之撰传。)贞烈如杨妇、(李翱。)窦女,
(杜牧。)合於史家正传例者,凡十馀篇,而谓《文苑》无正传体,真丧心矣!
宋人编辑《文苑》,类例固有未尽,然非佥人所能知也。即传体之所采,盖
有排丽如碑志者,(庾信《邱乃敷敦崇传》之类。)自述非正体者,(《陆文学
自传》之类。)立言有寄托者,(《王承福传》之类。)借名存讽刺者,(《宋
清传》之类。)投赠类序引者,(《强居士传》之类。)俳谐为游戏者,(《毛
颖传》之类。)亦次於诸正传中;不如李汉集韩氏文,以《何蕃传》入杂著,以
《毛颖传》入杂文,义例乃皎然矣。
○习固
辨论乌乎起?起於是非之心也。是非之心乌乎起?起於嫌介疑似之间也。乌
乎极?极於是尧非桀也。世无辨尧、桀之是非,世无辨天地之高卑也。目力尽於
秋毫,耳力穷乎穴蚁。能见泰山,不为明目,能闻雷霆,不为聪耳。故尧、桀者,
是非之名,而非所以辨是非也。嫌介疑似,未若尧、桀之分也。推之而无不若尧、
桀之分,起於是非之微,而极於辨论之精也。故尧、桀者,辨论所极;而是非者,
隐微之所发端也。
隐微之创见,辨者矜而宝之矣。推之不至乎尧、桀,无为贵创见焉。推之既
至乎尧、桀,人亦将与固有之尧、桀而安之也。故创得之是非,终於无所见是非
也。
尧、桀无推者也。积古今之是非而安之如尧、桀者,皆积古今人所创见之隐
微而推极之者也。安於推极之是非者,不知是非之所在也。不知是非之所在者,
非竟忘是非也,以谓固然而不足致吾意焉尔。
触乎其类而动乎其思,於是有见所谓诚然者,非其所非而是其所是,矜而宝
之,以谓隐微之创见也。推而合之,比而同之,致乎其极,乃即向者安於固然之
尧、桀也。向也不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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