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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释〗一个想要以恨来报复损害的人,真是过的愁苦生活。反之,一个努力用爱去制服恨的人是很愉快的,很有信心的向前奋斗。他可以毫不费力地反抗一个人,甚或多数人,绝不须要求任何外力或命运的帮助。为他所征服的人,大都心悦诚服,而此种服善,非由于力量的缺乏,乃由于力量的增进。这些道理完全很明白的可纯从爱及知性的界说推出,实用不着一一加以证明。
〖命题四十七〗希望与恐惧的情绪本身不能是善。
〖证明〗希望与恐惧的情绪不能离痛苦而存在。因为据情绪界说第十三恐惧是一种痛苦,而希望不能离恐惧而存在参看情绪界说第十二、第十三的说明。所以据第四部分命题四十一这些情绪本身不能是善,只有据第四部分命题四十三就它们能限制快乐的过度而言,才可说是善的。此证。
〖附释〗我们可以说,希望与恐惧的情绪表示知识的缺乏,和心灵的软弱无力。依同样的原因,信心、失望、欣慰和悔恨,皆是心情软弱无力的标志。因为信心与欣慰虽是属于快乐的情绪,但须以痛苦、亦即以希望和恐惧的情绪为前提。因此如果我们愈能遵循理性的指导而生活,则我们将愈尽量努力以求勿徒恃希望,应扫除恐惧,掌握命运,依照理性的切当的忠告,以指导我们的行为。
〖命题四十八〗过奖与轻蔑的情绪永远是恶。
〖证明〗因为这两种情绪据情绪的界说第二十一及二十二皆违反理性,所以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六及二十七是恶。此证。
〖命题四十九〗过奖容易使得那受过奖的人趋于骄傲。
〖证明〗如果我们看见,有人因爱而对我们称许过当,则据第三部分命题四十一附释我们将容易感得荣幸,换言之据情绪的界说第三十将容易感得快乐,并且据第三部分命题二十五容易相信所听见的他人称道我们之善。因此由于自己爱自己,我们会将自己看得过高,换言之,据情绪界说第二十八,我们容易成为骄傲。此证。
〖命题五十〗怜悯在一个遵循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本身是恶,没有益处。
〖证明〗怜悯据情绪的界说第十八是一种痛苦,所以据第四部分命题四十一本身就是恶。由怜悯而产生的善,如努力解除我们所怜悯的人的痛苦据第三部分命题二十七绎理三的欲望,已经是纯出于理性的命令据第四部分命题三十七。真正讲来,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七唯有纯出于理性的命令的行为,我们才确实知道是善的行为。所以怜悯在一个遵循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本身是恶,没有益处。此证。
〖绎理〗由此可以推知,一个遵循理性的命令而生活的人,必尽量努力使他自己勿为怜悯之情所动。
〖附释〗那个能正确理解事物莫不出于神性之必然。莫不依自然的永恒律令而发生之人,事实上将必不会发现任何值得恨,笑或轻视的东西,也将必不会怜悯任何人,但只就人的德性之所能达到的力量,努力去做善事,也可以说,努力去求快乐。我们可以说,一个容易为怜悯的情绪所感动的人,实为别人的愁苦或眼泪所转移,常常会做出一些他后来会失悔的事情来,一则因为根据情感,不能作出确知是善的事情,一则因为容易受假装的眼泪的欺骗。但此点我特别明白指出,只是对遵循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而言。因为一个人既不依理性的指导,又不受怜悯的感动,以帮助他人的人,简直可以说是不人道;因为据第三部分命题二十七他似乎已不复象一个人了。
〖命题五十一〗好感并不违反理性,而是可以符合理性的,并且是可以从理性产生出来的。
〖证明〗好感据情感界说第十九是对于曾作有利于他人之事的人的爱。所以据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九好感可以与主动的心灵相关联,换言之据第三部分命题三,可以与理解的心灵相关联,所以好感可以与理性相符合。此证。
〖别证〗一个遵循理性的指导而生活的人,据第四部分命题三十七他为自己追求的善,也愿为他人去追求。所以如果他看见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作善事,则他为自己作善事的努力便增加了,换言之据第三部分命题十一附释,他将感觉快乐,而他的快乐据假设将为对他人作善事那人的观念所伴随着。因此据情绪的界说第十九,他将对那人有好感。此证。
〖附释〗愤怒,据我们所下的界说情绪的界说第十二,必然是恶据第四部分命题四十五。但必须注意的,就是如果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保持公共治安起见,惩罚一个损害他人的公民,这不能说是他对那公民发生愤怒的情绪。因为他惩罚那公民,并不是出于恨的情绪,想要消灭那个公民,而乃是基于对于职务的忠忱。
〖命题五十二〗自我满足可以起于理性,且唯有起于理性的自我满足,才是最高的满足。
〖证明〗自我满足据情绪的界说第二十五是由于一个人省察他自己和他的活动力量而引起的快乐。但是人的真正活动力量或德性据第三部分命题三就是理性,而理性据第二部分命题四十及四十三就是他所能清楚明晰地考察的对象。所以自我满足起于理性。而且当一个人考察他自己时,据第三部分界说二只能清楚、明晰或正确地知觉从他自己的活动力量而出之物,或据第三部分命题三从他的理解力量而出之物。所以最高的满足惟有起于理性的考察。此证。
〖附释〗自我满足实在是我们所能希望的最高的对象。因为正如第四部分命题二十五所指出那样没有人努力保持他的存在,而其目的是为了别的东西。而且据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三绎理这种满足可以因称赞而愈益增进和坚强,反之据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五绎理可以因责罚而愈益扰乱不安,所以我们大都为荣誉所指导,很难忍受耻辱的生活。
〖命题五十三〗卑谦不是一种德性,换言之,卑谦不是起于理性。
〖证明〗卑谦据情绪的界说第二十六是由于一个人省察他自己的软弱无力而引起的痛苦。但就人能够用真正理性来理解他自己而言,我们便假定他能够了解他的本质,或者据第三部分命题七他的力量。假如当他省察他自己时,他觉察出他的软弱无力,则此种知识不是出于他能理解他自己,而乃是正如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五所指出的那样出于他的活动能力之受到阻碍。但是如果我们假定,一个人认识他的软弱无力,是由于他知道一个比他自己更有力量的存在,根据这个存在的知识,他限制他自己的活动力量,那么,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实无异于承认他能够明晰地了解他自己,或者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六他的活动力量,也因而增加了。所以卑谦或愁苦既是起于人之省察到自己的软弱无力,而不是起于理性或真理的考察;所以卑谦不是一种德性,而是一种被动的情感。此证。
〖命题五十四〗懊悔不是一种德性,换言之懊悔不是起于理性;反之,一个懊悔他所作的事的人是双重的苦恼或软弱无力。
〖证明〗证明这一命题的前部分与证明前命题相同。至于这命题的第二部分据懊悔的界说即可明白参看情绪的界说第二十七。因为一个懊悔他的行为的人,第一为恶的欲望所征服,第二为痛苦的情绪所侵扰。
〖附释〗人们既然很少遵循理性的命令而生活,所以卑谦与懊恼的情绪以及希望与恐慌的情绪,对于人们到反而利多害少。因为人们既然不免于有罪过,那么他们最好是于犯罪过之后,有这种情绪随之。因为假如所有心灵软弱的人,尽都同样骄傲,毫不知羞耻,毫不知畏惧,这样还有什么联系可以使他们联合起来共同生活呢?可怕的事莫过于一大群人不知道畏惧。无怪乎,许多先觉之士,不为少数人的利益打算,而为公共的幸福着想,总是大大提倡卑谦,忏悔和敬畏。其实凡是受制于这几种情绪的人,远较别的人更容易领导,这样最后他们便可以遵循理性的指导而生活,换言之,他们便可以成为自由人,而享受幸福的生活。
〖命题五十五〗最大的骄傲与最大的自卑,都是对于自己本身最大的无知。
〖证明〗此理据情绪的界说第二十八与第二十九自可明白。
〖命题五十六〗最大的骄傲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
〖证明〗道德的原始基础乃在于遵循理性的指导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二绎理以保持自己的存在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四。因此一个不知道自己的人,即是不知道一切道德的基础,亦即是不知道任何道德。并且遵循道德而行,据第四部分命题二十四即是遵循理性的指导而行。而一个遵循理性而行的人,据第二部分命题四十三也必然自己知道他遵循理性而行。所以一个最不知道他自己的人,亦即象刚才所指出那样最不知道一切道德的人,最不能遵循道德而行的人,换言之据第四部分界说八,他的心灵必最为软弱。所以据前命题最大的骄傲与最大的自卑都表示心灵的最软弱无力。此证。
〖绎理〗由此可以最明白地推知,骄傲与自卑的人最受制于情感。
〖附释〗但自卑比起骄傲更容易校正,因为自卑是痛苦的情绪,骄傲是快乐的情绪,据第四部分命题十八后者较前者更为强烈。
〖命题五十七〗骄傲的人喜欢见依附他的人或谄媚他的人;而厌恶见高尚的人。
〖证明〗骄傲据情绪的界说第二十八与第六是由于自己把自己看得太高而引起的快乐。那骄傲的人,将必尽量努力培养着这种自视过高的意见参看第三部分命题十三附释,所以他将必喜欢见那些依附他或谄媚他的人对于这些人的界说可以从略,因为他们是尽人皆知的,而逃避那些对他有正当评判的高尚的人。此证。
〖附释〗若要将骄傲的弊病,在这里一一列举出来,未免太长。因为骄傲的人虽是受制于一切情感,却又绝少受制于仁爱及怜悯的情感。
但这里我不可不略为提到的,就是有时所谓骄傲的人是指他将别人看得太低而言。在这个意义下,则骄傲应界说为由于一个人具有自认为高过别人的错误意见而引起的快乐。而与骄傲相反的自卑则可界说为由于一个人具有自认为不如别人的错误意见,而引起的痛苦。确定了这点,便可容易明了何以骄傲的人必然嫉妒参看第三部分命题五十五附释,他对于那最以德性受人称赞的人便最怀忌恨。并且由此可以推知,他这种忌恨不是仁爱或恩惠所可容易克服的参看第三部分命题四十一附释,于是他只喜欢结识那些谄媚依附的人,而结果这些人愚弄他,迎合他那软弱的心灵,把它由一个愚人弄成一个狂人。
自卑虽是与骄傲反对,但实际却与骄傲最为接近。因为自卑的人的痛苦既是起于借他人的力量或德性以判断他自己的软弱无力,但假如他想象中完全以考量他人的短处为事,则他的痛苦将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