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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之谜-第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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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赏,谁都非常乐意教她。但是,令人十分遗憾的是在被关押8年的日子里,她曾请求给一本字典学习汉语,监狱就是没有满足她的要求;她想练习书写中国字,但专案组只在让她写交代材料时才发给她纸张和笔,而在写完材料后一张不少地要全部收走。李莎对笔者说:“我在秦城监狱蹲了8年,如果他们给我纸和笔,我肯定能学会写汉字。现在,我只是认得汉字,却不会写汉字。”
  8年的铁窗生涯,严重地损害了她的健康。在长达2880多个日日夜夜里,没有笑脸,后来没有审讯,也没有人同她讲话。她张开嘴,发现喉咙已经不会发音,她抬起脚,发现两腿已难迈步。只有在那种逆境下侥幸生存下来的人,才知道寂寞是多么可怕!她日盼丽阳,夜盼繁星,对残酷的现实,无所畏惧;对未来的命运充满希望。8年的铁窗生涯,锻炼了她的意志。她要活着,不是为别人而活,不能看别人的眼色而活。她有着自己的路,有着自己的追求。她坚信风暴、乌云是暂时的,中国共产党是光荣、正确、伟大的。
 8年的寒霜染白了她的头发,8年的日日夜夜,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她的丈夫、女儿、同志、学生……
  1975年,在邓小平复出主持中央工作以后,5月22日,一位公安人员通知李莎要带她离开秦城监狱。李莎询问:“要我去哪里?”回答:“到山西运城去。”“是去运城坐监狱吗?”“不去坐牢,是去那里养老。”监狱看管人员从李莎进监狱前在银行的存款中拿出200元,为李莎购买了更换的衣服,随即通知李莎,把公物全部整理好,只带上属于私人的物品。李莎本来不想带走任何东西,“把一切屈辱的痕迹都留在这里算了”,但又想到为了不忘记这8年的历史,她把狱方发给她的一条贴身棉布内裤带走了。这是8年铁窗的纪念品,十分珍贵。
  从秦城监狱乘上了同8年前进秦城监狱时一样的小轿车,在一名女公安人员和北京外语学院俄语系党总支书记王德胜、山西省委组织部女干部韩江兰的“陪同”下,直奔北京火车站,转上了开往山西运城的火车。在途中,李莎向“陪同”人员提问:“李立三现在在哪里?”她们闪烁其词:“到了运城再告诉你。”李莎满以为李立三已在运城迎候她,暗怀喜悦心情期待着与丈夫的团聚。
  李莎回忆说:“我刚到运城,他们为我安排的住处,只见整洁的房间里放着一张双人床,有崭新的被褥,还有一双枕头。我实在太天真多情了,不禁想起立三,想到他也可能来这里,我们又可以生活在一起了……唉!这不是在做梦吧!”
  冷酷无情的事实证明,她的确是在做梦。他们没有把李立三早已离开人世的真相告诉她。还是在1976年春节期间,两个女儿获准去运城看望她时,她才得知:就在她被送进秦城监狱的头一天(1967年6月22日),李立三就已离开人世。这对李莎来说,真是晴天霹雳。她怎么也不相信,渡过了那么多折磨的李立三会自杀!?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她才得知:两个女儿都受到株连,与她同一天被送进了同一个监狱,坐了两年牢。母女三人,近在咫尺,却互不知其下落。小女儿在监狱中留下了久治不愈的病根。此时,她还得知李立三的二儿子李人俊在湖南衡阳还被判了死刑,险些送命。
  在李莎抵达运城以前,运城地区农科所奉上级的指示,为李莎腾出一住房。这里原来没有围墙,上级拨专款修起了高高的围墙。但是,尽管有围墙,却比秦城监狱自由多了,可以看到蔚蓝的天空和漂浮的白云,…可以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接受阳光的自由照射,可以在小院内种花、放养鸡群,还可以到农贸市场上去买来鲜嫩的蔬菜、食品,到商店采购生活日用杂物……
  李莎的住处外面,有派出所的人员常年住在那里,对她这个政治犯来说,警卫和监视双重任务兼而有之。刚开始,人们都用奇异的目光注视着这个政治犯,不敢接近她,背地里都称她为洋婆子。
  农科所的人,对李莎是友好的。冬天,住室较冷,他们帮她买来蜂窝煤,生上火炉子,李莎有机会学会了封火炉的技术;李莎要养鸡,有人帮她搭起鸡窝,帮她买来鸡饲料,鸡蛋做到自给有余。日久天长,人们发现这位洋婆子不仅中国话说得很好,还虚心好学。她在学习《毛选》时有不认识的字,有人给她讲解,教她认字。墙外负责监护的公安人员,似乎混淆了“阶级界线”,常到李莎的房里来同她下跳棋,既完成了任务,又使她不感到寂寞。她很快就同那里的群众交上了朋友。
  李莎的女儿花300元,给她买来一台9寸黑白电视机,这在当时当地已是奢侈品了。李莎请所里的职工及家属子女到她房间里来看电视。每天晚上,她的房间都挤得满满的,大家有说有笑,和谐欢乐。
  就在这种半“流放”的苦中作乐的岁月中,李莎企盼着将来…

第十三章 阳光灿烂的日子
1。做秘书的我给李英男出主意
   1969年7月底,中共中央华北局机关经过整党,大部分干部都下放到“五七干校”劳动。李立三的两个女儿李英男、李雅兰从秦城监狱出来,以“可以教育好的子女”,送到华北局机关的“五七干校”,监督劳动改造,与我同在办公厅所在的汉沽农场,经常可以见到面。但是,由于我们双方都还处于被审查的地位,尚未解脱,为避免被说成与“苏修特务”划不清界限,我是不能与她俩姐妹交谈的。直到12月底,我因要到甘肃去工作,一天中午我背着行李往火车站去的路上,碰见她俩姐妹收工回营,我才鼓起勇气对她们说了一句:“我到甘肃去了,你们要多保重。”算是跟她们俩说了一句话,也算是告别了。
  1978年11月底,我因公出差从兰州到达北京,住在原华北局机关招待所——东方饭店。当时,北京的政治空气十分活跃,真理标准的讨论、“两个凡是”的争论,十一届三中全会前的中央工作会议正在召开……于是,我设法打听到李英男还在北京外语学院,第二天就到了李英男的家里。一见面就很自然地把话题集中到她妈妈李莎的身上。
  “你妈妈现在在什么地方?”
  “在山西运城。”
  “什么时候到哪里去的?”
  “1975年。”
  “回北京来过没有?”
  “不允许妈妈回北京,但我们在假期中可以去探视。”
  “你们找过中央组织部没有?”
  “找过,他们说现在顾不上,目前主要先解决健在的一些老同志的问题。”
  “给耀邦同志写过信吗?”
  “写了。中央组织部就是那样答复的。”
  我略加思考后说:“这样吧,你再给耀邦同志写封信,只提出一条要求,就说妈妈年纪大了,一个人在山西无人照顾,要求把妈妈接回北京。对你爸爸的问题、对你妈妈的其他事情都不要提。信写好后,千万不要邮寄。那样,耀邦本人是看不到的。可以在晚上6点以后,送到家里去,利用他回家吃饭的时间,交到他手里。”
  “我不知道耀邦的家住在哪里?”
  我说:“由灯市西口往西进去,第一个胡同往北:富强胡同甲6号。”
  李英男按照我给她出的主意,于12月4日晚拿着写好的信,到了胡耀邦的家里。遗憾的是,当晚胡耀邦没有回家,是由胡耀邦的儿媳、安子文的女儿安黎接待的。安黎向李英男表示:等爸爸(胡耀邦)回来,一定交到他手里。让英娜放心。不出所料,胡耀邦于12月5日在英娜写给他的信上批示:“先把人接回北京。”中央组织部及时向北京外语学院党委传达了胡耀邦的批示,并说,北京的手续不要办,把人接回来再说。已经通知山西省委组织部了,你们派人到山西去就行了。
  12月7日,李英男、刘和忠夫妇在北京外语学院俄语系的程立贞陪同下,登上了去山西的火车。进入山西后,兵分两路,一路到太原找省委组织部,一路直抵运城,让妈妈尽快得到回京的喜讯。
  省委组织部的负责人见到李英男,当即表示:我们已经接到中组部的通知,随时可以回北京去。不过你母亲这次离开山西后,今后恐怕难有机会再来了。问问你妈妈,对山西的名胜古迹,愿意到哪里去看看,我们一定做好安排;对山西省的土特产品,需要什么就提出来,我们一定照办,千万不要客气。运城地直机关的干部得知这位洋婆子要回北京了,纷纷前来送行,一再表示,过去想来看望而不敢来(这是真心话)。同样提出:你们需要什么土特产品尽管提出来,不要不好意思。这样,李莎在众人的帮助下,收拾好行装,结束了3年半被软禁的生活,与关心帮助过她的干部、职工依依惜别。于12月19日返抵北京,恢复了自由民的生活。20日我在李英男家里与李莎见了面,感慨万千。
  李莎从山西运城回到北京,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去看望她,一进门就说:“你受苦了,中央认为李立三同志是位好同志,他犯过错误,但不久就认识改正了。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他对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和共产主义事业是有贡献的。”
  李莎说:“听到这些,我当时十分激动。多少年了,没有听到过这样的话。”8年监禁,3年半流放,李莎尝尽了辛酸苦辣。对此,她怎么想呢?李莎告诉笔者说:“这是历史的悲剧,中国人民的悲剧,不是某个人的悲剧。造成这场悲剧的罪人,是‘四人帮’。由于我和李立三在苏联有过类似的经历,所以对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发生的一切,都变得可以理解了。中国共产党毕竟是一个伟大、光荣、正确的党,依靠自身的力量去克服和改正自己的错误,她为我们全家落实了政策,过去的一切坎坷和艰难历程,已经结束了,不必再去追忆和痛苦。目前,我惟一的希望是在有生之年,为俄语教学多做一点工作。”

2。点点滴滴恢复名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以后,党中央在为一批健在的老同志平反恢复名誉的同时,抓紧对原中央专案组第三办公室所列的以李立三为首的“苏修特务集团”案件进行了复查,终于于1979年底开始,逐步为李立三一家恢复名誉。
  中共中央组织部在(79)干审字1265号文件中,为李莎写出了复查结论。
    关于李莎同志被错定为苏修特务分子的复查结论
  李莎(俄文姓名:启示金娜·叶里扎维达·巴甫洛甫娜),女,六十五岁,苏联沙拉托夫省人,一九六四年九月加入中国国籍,北京外语学院俄文教员。为审查其“苏修特务”嫌疑问题,一九六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拘留审查,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二日释放,安置到山西运城,一九七五年八月中专三办为其作了“苏修特务分子”的审查结论(当时未向本人宣布)。本人多次提出申诉,现经复查,重新结论如下:
  李莎同志一九三六年在莫斯科同李立三同志结婚,一九四六年十月来中国。
  李立三同志曾经把我党的一些机密,如五九年庐山会议情况、我党《中苏谈判纲要》等,告诉给李莎同志。但原中专三办认定李莎把李立三告诉给她的党的机密提供给苏联使馆,查无实据,不能成立。因此,“苏修特务”的问题应予否定。一九七五年八月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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