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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天很晴-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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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多美的意境,他竟真的用来约会。

    写诗的人等待的是一位佳人,所以虽是荒郊野外,心情亦是旖旎的。但他等的那个人,偏偏是一个光头大和尚!

    空空大师其实是个假和尚。

    想起他,枫雪色的心里便有微微的暖意。

    三年前西南蝗灾,他为了筹集赈灾款奔波不休,却因误会与同去赈民的空空大打一架。

    那个时候,空空还不是空空大和尚,而是西南道上最有名的刀客,复姓西野,单名一个炎字。

    一个白道翘楚,一个黑道煞星,两个年轻气盛的少年不打不相识,谁也不服谁。于是两人相赌,以三天为限,不借助任何力量,独立筹款,多者胜,输者则滚去西峰大悲寺出家三年。

    西野炎输了。

    于是,他便用自己那把锋薄如纸的忘忧宝刃,将头发削了,跑到大悲寺给佛像做了个揖,认了佛像当老大,然后还起了个貌似很有学问的名字——空空大师。

    所谓,空即是色,色即是空嘛!

    屈指算来,今年刚好是第三年。

    只要再过三个月,空空大师就可以还俗——其实也就是蓄回头发而已。他当和尚这三年,根本一个字的经都没念过,一条戒律都没守过,比当黑道霸王的时候还自在。

    想到空空大师顶着个光头,装得很道貌岸然的样子,枫雪色的唇边微微现出一丝笑意。

    便在这个时候,他看到夜空中突然炸开一蓬灿烂焰火,像绽在深蓝色夜海里的一丛金色的珊瑚,随即又听到尖厉高亢的竹啸声。

    枫雪色脸色微微一变,不等烟火散去,身形已然向着烟火升空处飞去。

    他与方渐舞一向交好,当然知道,这珊瑚烟花,是接天水屿的报警焰火。

    烟火起处,与他距离不近,但却也不算远。

    他身形迅疾如电,一掠再掠三掠,月光下便如一只银色的大鸟,一袭雪衣发出猎猎的声音。

    夜空里,突然又有火光冲天。

    虽是在疾驰之中,枫雪色身形却倏然停住,安安静静地站在草丛中,足边的雏菊连晃都没晃一下,仿佛他从来就没有动过。

    停了片刻,缓缓地向着火处走了过去。

    起火的地方,是一座高塔。

    火焰缭绕,浓烟四起,便如燃着的火炬一样,哔哔啵啵,将半边天空映得透红。

    火势很大,即使是站在十数丈外,枫雪色仍然感觉到烈焰炙面。

    他凝视着那烟火缭绕的高塔,清亮睿智的眸子里,也跳动着熊熊的火焰。

    这座塔应该废弃已久,周围老树横枝,荒草丛生。只有一些无家可归的乞丐、流浪汉,偶尔会来这里过夜。

    枫雪色当然不会认为,这是流浪汉们烤火取暖,无意中引起的火灾。

    不仅仅因为接天水屿的报警焰火是起自这个方向。还因为,火光映照下,那喷洒满地的血迹。

    虽然没有尸体,但凭血量判断,死伤绝对不止一个人。

    远方的草丛中,有一只短钩,钩锋反射着火光,看上去竟然比血还红。

    枫雪色突然握紧了剑。

    他认识这只钩,也认识它的主人。

    那是一个好吃而快乐的胖子,是接天水屿在青阳城分舵的头目,为人爽朗侠气,亲切随和,处事公正,青阳城里,人人都尊称他一句张大哥。

    他也称这位江湖里的小人物做张大哥。

    犹记得上次路过青阳的时候,为了款待他,张大哥连夜奔波二百里,特意请来了邻近新宋县的一位名厨来烧菜,只因为这位厨师烧的醉酒菊花蟹号称新宋一绝。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四(1)

    想到那张爽朗义气的笑脸,枫雪色一向温和的眼中渐渐杀气弥漫。

    突然,他像一缕烟,身体轻飘飘地扶摇而上,反手拔剑,然后,身周炸开一朵雪花。

    映着天际的明月,那朵雪花染上一抹绯红,红白相间,煞是耀目。

    雪花和血花。

    是他的雪。

    是谁的血?

    有尸体自树端落下,虽然只是残尸,但那肥胖的圆脸上,依稀可辨,犹有一丝笑容。

    枫雪色的眼睛红了,人在半空,便如一道利电,一剑向树后刺去。

    剑,悄无声息地没入树干。

    树旁的一个半枯的水井中,突然跃出一条蛇,向着他的腿蹿过来——那是一条鞭子,纤细的、乌黑的,却比最毒的蛇还要毒。

    这时,枫雪色的剑还插在树中,他用力回抽,然而树的一端,剑尖似给一只铁钳钳住,竟然一抽未动。

    他放开剑,身体跃起避开鞭子,然后反掌拍出,旁边的一块青石应手而起,迎向自上而下偷袭的一双铁锤。

    “铛”的一声闷响,青石被砸碎。

    映着火光,青石碎粉呈现出异样的幻彩。

    枫雪色袖子轻拂,一股罡风将迫近自己的碎石粉卷了出去,雪白的袖端如被火炙,发出一股焦味。

    他心中微凛,好厉害的毒。

    头顶,西瓜大小的锤继续击下;

    中盘,一个光芒闪耀的东西,风驰电掣,带着呜呜的啸声,袭向他的胸腹;

    下盘,那条长鞭鞭梢上扬,再次向他袭来。

    电光石火间,枫雪色突然一拳打向古树,极轻,极柔,看似毫无劲力。

    树后突然传来剧烈的喘息。

    他再次抽剑,剑脱树而出,带着一抹雪色,冲进那团闪耀的光芒里面。

    然后便是一蓬血雨。

    那团光芒突然失去了方向,斜斜地飞了出去,落在地上,发出“扑通”一声。是一口锋锐的宣斧,短短的斧柄上,兀握着一只齐腕的断手,戴着黑色的手套。

    铁锤和乌鞭追踪而至。

    锤,随风贯耳。

    鞭,如蛇卷地。

    枫雪色冲天而起,长剑再振,刺向执锤之人的心脏。

    一寸短,一寸险;一寸长,一寸强。

    长剑连臂,后发而先至,剑芒已及使锤者的心口,锤却离他尚有半尺之遥。

    使锤者的心脏被他的剑气刺得生疼,危急之下,撤身后退,被迫收锤自保。

    枫雪色要的就是这样。

    此时,鞭已缠上他的衣角。

    枫雪色突然就势一撕,裂帛一声,长衣撕成两片,露出里面白色的劲装。

    月色下,更显得他俊逸脱俗,英气勃发。

    枫雪色内力到处,束衣如索,与鞭绞在一起。

    那个粗壮的古树轰然倒塌,尘烟弥漫中,一柄雪亮的长刀迎着火光月色,挥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另一棵树后突然伸出一双骨节突出的手,指尖扣向枫雪色颈后的穴道。

    那用锤的再次冲了上来。

    劲气纷飞中,还夹杂着一柄左手斧,一双拳头。

    刀,斫头;鞭,绞颈;斧、裂腹;锤,碎头;拳,捶胸;指,袭颈。

    还有一个隐藏在暗中的毒,七个人,七种手法,配合无间。

    好熟悉的杀人手法!

    就是他们,那个小村血案的凶手。

    眼前掠过被扭断颈骨的弱母幼子、被开膛剖腹的年迈老人、被砍掉头颅的无辜女人、中了奇毒血缕衣的孩子……

    枫雪色的心中杀意更炽。

    他清啸一声,迎上了敌人。凛冽的剑,激荡着凛然的锐气。

    温暖和煦的春夜,突然成冰雪寒天。

    雪光。

    雪芒。

    雪影。

    雪练。

    那一剑,带着风的声音,宛如半阙清冷的宋词,吟咏起漫天雪意。

    天地间,变成雪的世界。

    天地间,变成血的世界。

    这一场战斗,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

    把剑从最后一人的胸膛里拔出,枫雪色小心地避开了喷出的血。

    倒在脚下的六具尸体,个个窄袖黑衣、黑巾罩面,除了眼睛,没有一寸皮肤露在外面。

    还有一个用毒的,埋伏在暗处。

    “嘀嗒!”水滴的轻响。

    枫雪色循声望去。

    前方,是一个荒废的池塘,池水上是一层碧油油萍藻,还有几片稀疏的莲叶,池中心是坍塌的假山,池边一棵矮树上,有粘稠的液体,沿着树干缓慢而蜿蜒地淌下来,冲出一道黑焦的痕,树叶已枯黄。

    树的丫杈之间,横着一个人,同样的黑衣蒙面,那不知是血还是什么的液体,自他蒙面巾下面渗出,竟然泛着淡淡的荧光。

    好诡异的毒!

    这就是那第七个擅用毒的人,可是,他竟然被毒死,是自杀的么?

    枫雪色用剑挑开用锤之人尸体的蒙面布。

    布下是一张平凡的脸,平凡到如果换一身衣服站在人群中,就像隔壁那个谁一样,看着面善,却毫无特征。

    其他数人,亦是如此。

    任谁也不会想到,这样普通的几个人,却会用那么变态的手段去残杀老弱妇孺。

    然而,这才是最合格的杀手,融入在人群中比谁都普通,骨子里却比谁都冷血。

    这几个杀手,武功或者不算一流,但其过人之处不在武功,而在于他们攻杀时的无间配合,若非久经合作,绝对没有如此的默契。

    他匆匆检查着那几具尸体。

    黑色衣衫,布料是时下最普通的,几乎大江南北的百姓都用这种棉布裁衣,武器虽然是精制的,但也没有刻任何名号,全身上下,什么标明身份的东西都没有。

    谋划如此缜密的行动,却是之前从未听说过的一群人——那么,他们是江湖中哪个组织特殊训练出来的?

    令人费解的是,这样训练有素、隐藏极深的杀手,为什么会如此残忍地屠杀那些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百姓?

    单纯的嗜杀,还是有其他原因?

    虽然全歼了敌人,可是枫雪色心里一点轻松的感觉都没有。

    总觉得,事情就像一个黑洞,剥掉最外面的那层,却看到里面愈加的迷雾重重。

    他有种预感,也许,一切,才刚刚开始。

《江湖天很晴》 第一部分 《江湖天很晴》 四(2)

    那邋遢少年缩在雁合塔的角落里,亲眼看到青衫肉球王不喝一掌碎窗,扑出窗外。

    从窗侧悄无声息地伸出一口宣斧,王不喝这一冲出,等于自动将肚子撞向锋利的斧刃。眼看便要被开膛破腹之际,王不喝猛提一口气,硬生生地扭转身体,向另一侧落去。

    然后,便有一柄西瓜大小的铁锤,“噗”的一声,轻轻地敲在他的头上。随即,那宣斧也到了,在王不喝的身前一拖一拉,便割开了王不喝的肚腹。

    春夜里,绽开万朵血腥的桃花。

    看清那几个行凶者的打扮,邋遢少年吓得魂都要掉了,正恐慌之际,塔前张不吃也与对方交上了手。

    少年常年从事偷鸡摸狗的勾当,对于紧急状况颇有应对急智,此时虽然看到王不喝的惨状吓得半死,但也不至于六神无主,一见凶手的注意力都在张不喝那里,他立刻从火堆里抽出柴火,将塔里的稻草堆点烧。

    虽然白天才下过雨,但塔里却没有被淋到,那些烂稻草不知多少年了,早已干透了,这一点燃,立刻烧了起来,又引着了散乱的破桌案,于是火势越来越大,转眼间雁合塔的门窗都已被大火封死,火从一层烧上二层,又蔓延上三层,没一刻,七层雁合塔,全着了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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