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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的老人却反对这样做。
“死人不能白死!”
“就是就是,再说咱们在这里住了几十年了,说走就走实在舍不得啊。”
“马上就入冬了,这拖家带口的,可往什么地方去啊!”
“村口的虫子都开始退了,看来真是那臭女人搞的鬼!虫子都走了,咱还怕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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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蹉跎》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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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蹉跎》 第4节
作者: 随风飘摇
村民们故土难离的情结是可以理解的,只是罗老汉的想法也没有错,本来他想看看弄出什么东西,然后再跟那女人将价钱对分,谁知道王正手快,动了手,结果这边也死了一个,把那女人也弄死了,万一那女人有同伙回来报复怎么办?不如早走为妙。
最后几个老人决定等建筑里的光芒完全暗淡下去,先抓几个虫子绑在竿子上在前面探路后,再派人下去。不管有没有什么发现,全村都到荒原里躲几天,入冬前派人回来看看,如果没什么异常全村再搬回来。
这次下来的是李顺带头,跟着三个壮丁。四个人分成两行,前面两人用秆子推着两只虫子探路,腰上绑着根绳子分别攥在后面两人手里。如果有问题,后面两人随时可以将前面的人拽回来。
就这么走走停停,四个人有惊无险地再次回到大厅里。
“李顺,是这里么?”说话的是罗三,罗老汉的儿子之一,和李顺同岁。
“没错,可是这里面怎么湿热湿热的?还都是白雾?”李顺回答着,用手将竿子往前推了推,罗三也有样学样,那两只虫子看起来十分不情愿地往前爬去。大厅里充满了浓浓的白雾,越往低处越浓密,到了腰以下的高度简直伸手不见五指,唯一值得庆幸的就是几个人手中的火把还能燃烧。
大厅里除了温度变化外,还弥漫着某种奇怪的味道,并不是那种原有的阴冷潮湿的味道,而是某种淡淡的臭味。
“这味道好怪,”几个人因为浓雾,有些看不清楚大厅中央的情况,又往中央摸索了几步,挥手驱散了雾气。
这时李顺才发现不对劲!“那个女人呢?尸体不见了!”
“你们两个周围找找尸首!罗三,我给你看背后,你看看那女人是不是躲到棺材里了?如果是,别管三七二十一,先把她脑袋剁下来!”新来的三人不知道情况的诡异,答应一声,就开始各忙各的。
李顺则有些害怕,自己明明扎死了她,那女人竟然没死?他嘴上这么吩咐着,罗三也答应着往棺材走去,而李顺的脚下却缓慢而颤抖地向出口退出去。
突然脚下一软!李顺本来就有些胆战心惊,吓的他差点叫出声来,他也顾不得看罗三,低头一瞧,他的脚正踩在一只惨白的手上面,而更诡异的就是那只手竟然了一下!
第一卷:挣脱桎梏 第三章 回家
“我为什么会睡在棺材里?恩,要从我的过去说起,恩,怎么说我的过去呢?很苍白的,没有什么奇特的地方,如果一定要说出我的身世,那还是需要从我父母讲起,故事很漫长,也很枯燥,如果你们真有兴趣,我就讲讲,只是我睡了这么长时间,脑子不是很好用,或许有些地方,我自己也想不起来了。
我父亲三十岁之前都是十分平凡的人,在他那个时代,他的国家正处于和平发展的时期,虽然有着各式各样的问题,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国民来讲,父亲能做的也只有忍耐和顺从。
确切来讲我的父亲是从二十九岁开始做起小生意,他与我的母亲努力经营着一家小小的保健品商店。什么?什么叫保健品?那是一种吃下去可以让人的身体更健康的商品,简单来讲就是这个意思。
不管怎么说吧,我的父母经过多年的辛苦经营,也算是有些积蓄,这个时候国家的经济却发生了一些动荡。什么?什么叫经济?恩,这个解释起来比较难,还是别打断我了,让我一直说下去吧。
刚才说到哪里了?你看我这记性,睡的时间太长了,所以说别打断我的话啊,啊,说到国家有些动荡,这些动荡的根源是什么父亲从来没跟我说过,因为那个时候我才出生,是家里最小的孩子。
现在想起来,动荡也未必是坏事情,至少对于我们家来讲是这个样子的,父亲因为幸运或者说他前半生经商而获得的经验吧,把握住了这次机遇,在短短的十年间竟然将生意发展成很大的规模。
那时候的事情我还勉强可以记得,父亲将保健品的公司转变成了以制作各种外用创伤药品为主的公司,由于父亲和母亲那时还算壮年,又有早年的一些人脉关系做铺垫,公司的商品与政府挂了钩,于是父亲的生意就又扩大了不少。
生意上的事情我是不太懂得的,我家的情况基本上就是这样,还是说我自己吧。
可能是因为父母生我的时候岁数都不小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个年纪母亲还能怀上我,依稀记得父亲提起过一次,似乎是避孕措施意外失败等等,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的身体从生下来就没有好过,总是有着这样或者那样的毛病。所以家里从上到下,从老到少,就没有人约束过这样一个先天身体虚弱的孩子。
那个时候我的大哥已经成年,成为父母的左右手,帮忙公司的生意,二哥和三姐都分别在不同的地方留学深造,成绩也不错,而刚刚十三四岁的我,却对这些没有什么兴趣,整天游手好闲,玩玩乐乐。
就是十四岁那年,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名字很长,据说是用发现者和第一个死在这种病下的病人名字命名的,反正我我已经不记得了。
我就这样从拐杖到轮椅再到病床,病了十年多,这段时间我很少接触外面,父母也很少说给我听什么,由于生病的原因,连什么看不了,我只能每天听保姆给我念书。
后来有一天,我在病床上听书的时候,父亲兴高采烈的走进病房,说我的病有办法医治了,而母亲也高兴的哭了出来,我这时候才发现父母已经苍老了许多,而那一年我已经二十四岁,在病床上整整躺了十个年头了。
父亲并没有告诉我确切的医治方法,只是告诉我,需要睡很长一段时间,可能等我醒来后不能再见亲人们,但是我的病也许就好了。
对于一个在病床上躺了十年,无法见阳光,只能听书,连眼睛都要退化的人来讲,我还是很幸运的,起码我有一个很爱我的家庭,父母有实力给我治病,而我的大哥也曾经瞒着父母或者说他们装做不知道,让我知道什么是女人。
只是我没想到,睡醒过来后,却见到了你们。”
听完这个年轻人的自述,在场的村里人都没有说话,看他们的神情,显然没有几个人听明白这个年轻人说的是什么。
“好吧,我也听说过有人曾经从棺材里苏醒过来,”罗老汉叹了口气,看看周围村民的茫然面孔,说道:“只是我真是头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
“先告诉我们你叫什么名字吧,”罗老汉继续问道。
“王平,平安的平。”年轻人解释说。
“村里没有人认识字,连同我在内,我的父亲认识一些,到我这一代,基本上已经没有人知道那些符号的意义了。”罗老汉的儿子插嘴说道。
王平有些迷茫而苦恼的皱皱眉头,又打量了一下他所住的屋子,屋子不大,完全由夯实的土砖堆砌而成,简陋而粗糙,屋顶呈圆锥形,中心开洞,不过为了不伤害他的眼睛,已经被遮挡的十分严实,所以屋子里漆黑一片,只有墙壁上的破口射进几道阳光,使屋子依稀可以辨认人的样子,看起来是村子里面用来议事的地方。唯一让人感觉欣慰的是屋子四面漏风,所以还没有什么太难闻的味道。
“我是谁,我为什么会睡在你们所说的棺材里我已经说了,那么现在谁能告诉我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现在是什么年代?”王平不无苦恼的问道。
“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以后有时间再谈,我们现在已经大概知道你是什么人了,现在还有一些紧要问题要问你。”说话的是罗老汉的儿子,现在的村头,也就是村民口中常说的罗村头。
罗村头有些恼火,虽然自己是村头,但是很多事情还是这些老家伙说了算,这次的虫灾,现在看来是人为的不假,可是从地道回来的几个村民说,那女人挨了一枪,被扎了一刀,竟然还没死透,爬进了棺材里不说,还把棺材里的死人弄了出来。最让人头疼的不是这个死人竟然活了,而是怎么处理那个已经半死不活的女人。
最后一次下地道的李顺还好没有办错事,他看到那女人除了头部其余身体都泡到棺材里,就猜到这些棺材液有古怪,他没敢再动那个女人而是留了两个村民看守那里,先把这个把自己吓的半死的年轻人背回了村子,他的打算也没错,这个年轻人既然在棺材里死而复生,那肯定不是一般人,起码应该了解这个遗迹是不是有什么宝贝。
王平有些认命的点点头,他尝试挪动自己的身体,不仅困难而且沉重,可能是久睡后造成的吧,不过自己的身体确实比以往有感觉多了,起码十个手指和十个脚趾都可以活动。这比他入睡前的情况要好的多。
“你知道你睡的棺材有什么古怪么?”
“不知道,我是在医院被麻醉的,醒来后就在这里了。”
“你知道你被麻醉的地方在哪里么?”
“瑞士”
“瑞士?那是什么地方?”
“恩,咱们说的话都是中文,所以我应该是在国内吧?瑞士是在欧洲。离这里很远。”
“算了,那你知道你沉睡的地方有什么宝贝么?你父亲既然象你说的那样,虽然多数我听不懂你说什么,不过应该是很有力量吧?应该给你留了很多宝贝吧?”
“我不知道,父亲只是说我醒来病就会好,而且一切都有大哥安排,如果大哥不在了,大哥的后代也会照顾我。”
罗村头无奈的叹了口气,看来这次从这个年轻人身上没有获得什么有用的信息,甚至还给村里惹到了大麻烦。最起码,那个女人如果有同伙就是最大的麻烦。
“你现在的身体很古怪,我们刚才两个人才把你抬出地道,你现在自己能走的话,跟我们一起走吧,路上再慢慢给你解释你刚才想知道的问题吧。”罗老汉看看儿子问了一堆话,没得到什么有用的消息,又站出来打断儿子的话说道:“刚才我们几个老家伙商量了一下,村头的虫子都散了吧?大家赶紧回家收拾收拾,立刻离开这里,至于那个女人,通知地道里的罗三,剁碎了!别留祸患!”
王平听到“剁碎了”三个字,有些惊讶地往着罗老汉,随即又恢复了平静的脸色,他知道自己现在的生命也掌握在这些衣着破烂甚至可以说是野人的村民手上,还是不要多说的好。
就在大家散出议事屋时,村前传来一声闷响!
村民的脸色变了!那是村头守卫的火铳声!
罗老汉不愧是经历过世面的,立刻大喊一声,“都别慌!各家壮丁抄家伙!去村头,守不住也不用守,点着吊桥就成!剩下的老弱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