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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于我的目的。如果我爱他人,我感到和他是一体,但他仍然是他自己,而不是要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以便于我的利用。只有当我自己取得独立的地位,在没有拐杖的情况下独立站起来,能自己走路,不想去支配和利用别人时,尊重对方才是可能的。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会有爱:正像在一首古老的法国歌曲中唱的那样”爱是自由之子”(l'amour est l'enfant de la liberté),爱永远不会是支配的产物。
如果不了解对方,那么想尊重对方就是不可能的。如果不以了解为指导,关心和责任都会是盲目的;如果没有关心的激发,这种了解也是会是空的。了解的层次有很多种;作为爱的一个要素的了解是要洞察到事物的核心,而不是皮毛。要想达到这种了解程度,我只能超越自己的关注点,而完全从对方的立场出发。譬如:我知道这个人正在生气,即使他没有公开表露出来;但我还可以知道得比这更深;他很焦躁,也很担心;他感到孤独,感到负疚。这样我就明白他生气只是他内心更深层的表象而已;我把他看作一个焦躁、身处困窘之境的人,一个受苦受难的人,而不是一个大发雷霆的人。
了解同爱的问题之间还有一个更为基本的关系。想跟另一个人结合以超越自我幽闭状态,这一基本需要同另一个人类欲望有着紧密的联系;这种人类欲望就是想知道“人的秘密”。生命仅从其纯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就是一个奇迹,一个秘密;在人性方面,每个人对自己和对他人来说都是一个深不可测的秘密。我们了解自己,但竭尽所能,我们还是不能认识自己;我们了解他人,但我们还是不认识他们,因为我们不是一件东西,他人也不是一件东西。我们越是深入了解我们自己或是他人,我们离认识生命的目标就越远。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忍不住想去了解人的灵魂的秘密,了解此人之为此人最核心的部分。
想知道这种秘密还有一种很危险的方法:就是拥有对别人绝对的权力;一种能够让别人去做我们想要他们做的事的权力,感受我们要他感受的事,思考我们想要他们思考的事;这样,他就变成了一个东西,一件我们的东西,我们的占有物。这种想去了解的极端形式就是施虐狂。让一个人受苦的欲望和能力;折磨他,强迫他在苦难中泄露自己的隐私。这种对他人进而对自己秘密的渴望,隐含着暴虐和破坏的深层动机。俄国作家艾萨克·巴比尔(Issac Babel)很清晰地表达了这一思想。他摘引了俄国内战时他的一个同僚军官的话,这个军官刚刚把他前长官踹死。军官说:“枪杀——我想说——用枪杀只能把这个家伙干掉……(但)枪杀永远不能深入他的灵魂,到达他作为他自己、作为一个人如何表现自身的程度。但我无法宽恕自己,我曾不止一次地蹂躏敌人长达一个多小时之久。您瞧,我是想知道生命到底是什么,用我这种方法折磨下的生命到底是什么样的。”
在孩子身上,我们经常能够看到孩子们公然使用这种残忍的方法。孩子将一个东西扯开,把它打碎,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譬如他扯开一只蝴蝶,残忍地把蝴蝶的翅膀折断,他想要认识蝴蝶,想迫使它交代自己的秘密。残忍本身是由一些更深层次的东西激发的:那就是希望认识事物与生命的秘密。
还有一条认识生命秘密的途径,那就是爱。爱是对他人的积极洞察;在爱中,我希望了解秘密的欲望通过结合得以平息。在融合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对方,认识了自己,认识了所有的人——但仍是“一无所知”。不是通过我们的思想所能给予的知识,而是通过融合的体验——对人惟一适合的方式,去了解那些人身上有生命力的东西。施虐狂的动机是要了解秘密,但却如从前一样一无所知。我已经把生命撕扯得一块一块的,但我所做的不过是破坏生命而已。只有爱才能带给我知识,在融合的过程中回答了我的提问。在爱中,在奉献自己的过程中,在深入对方行为中,我找到了自己,发现了自己,发现了我们两个,发现了人类。
第二章爱的理论(4)
对了解自己与他人的渴望,已经在德尔斐神庙的箴言“认识你自己”中得到了明白的表达。这是全部心理学的动力。但是,因为这一欲望是要认识人的一切,认识最内在的秘密,所以通常的知识、思想所能给予的知识是无法满足这一愿望的。即使我们的认识比目前高出一千倍,也不会达到事物的根底。我们对自己是一个谜,正如同别人对我们来说,也一直是个谜。得到全面知识的惟一途径是爱:爱超越了思想,超越了语言。爱是对融合体验的大胆投入。但是思想所能给予的认识,即心理学知识,也是在爱中达到全面认识的一个必要条件。为了能够看到他的现实,或者是克服幻象,消除对他的歪曲印象,我必须客观地认识他和我自己。我只有客观地认识一个人,我才能在终极本质中,在爱中认识他。
认识人的问题同认识神的宗教问题是相似的。在传统的西方神学中,人们努力想从思想上认识上帝,做出关于上帝的描述。它假设人们能够在自己的思想中认识上帝。在神秘主义中(下面我将表明,神秘主义是一神论的自然结果),已经放弃了通过思想认识上帝的努力;取而代之的是,通过与上帝的融合体验来认识上帝;在融合中,已经没有关于上帝知识的地盘了,也没这个必要了。
与人融合的体验,或者在宗教范围内同上帝的融合,都决不是非理性的。相反,正如阿尔贝特·施韦策尔(Albert Schweitzer)①所指出的,这是唯理论的结论,是理性主义最为大胆与彻底的结论。得出这一结论的原因根植于我们知识的根本局限,而不是偶然局限。通过知识,我们永远不可能把握人与宇宙的秘密;惟有通过爱才能去把握它。心理学作为一门科学有其局限性。正如神学的逻辑结论是神秘主义一样,心理学的最终结论就是——爱。
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之间是相互依赖的。在成熟的人身上,我们可以看到一系列特有的态度:成熟的人能够创造性地发挥自己的力量;成熟的人只想得到他自己为之付出劳动的果实;成熟的人放弃了全知全能的自恋幻想;成熟的人取得了一种以自己的内在力量为基础的谦恭。而这种内在力量只能由真正创造性的活动所给予。
到目前为止,我已经提到了作为克服人类孤独的爱,作为实现人的融合渴望的爱。但是,除了这个普遍的、生存的结合需要以外,还有一个特殊的生物性的需求:男女结合的要求。这一男女两极分化的思想在下面的神话中得到了清晰的表达:男子和女子原本是一体,后来被分成两半。从那以后,男人就开始寻找他自己失去了的女性那部分,以便能够和她重新结成一体(在《圣经》中也有类似的说法:夏娃是亚当身上的一根肋骨所造。当然,在父权精神的环境下,女人被认为是劣于男人的)。这一神话的意思也是非常明确的。性的两极分化使男人去寻求一种特殊方式的结合,即同异性的结合。阳性原则和阴性原则之间的两极分化也体现在每个男人和每个女人身上。正如在生理上男人和女人都有异性的荷尔蒙,在心理上他们也都是雌雄同体的。他们在自己的身体内放进了接受与投入的原则,物质与精神的原则。男人——以及女人——只有在阴阳两极结合中才能达到自身内在的统一。阴阳两极分化是所有创造性活动的基础。
阴阳的两极分化也是人际创造活动的基础。这一点很明显地表现在精子和卵子的结合是生儿育女的基础这一生物现象上。但在心理领域也无不同。在男人和女人的爱中,双方都获得重生(反常的同性恋达不到两极结合,因而同性恋也一直忍受着无法摆脱的孤独的折磨;那些不能爱的异性恋者在摆脱孤独方面也是失败的)。
阴阳两极分化的原则也存在于大自然;不仅明显地存在于动物、植物中,也存在于两个基本作用的极化中,即接受和付出。这就是大地与雨水,江河与大海,黑夜与白昼,黑暗与光明,物质与精神。伟大的伊斯兰教的诗人和神秘主义者鲁·米非常优美地表达了这一思想:
诚然,求爱者也为被爱者所求。
当爱的闪电击中此心时,
他必知道:爱也在彼心中。
当神之爱在你心中孕育滋长,
神必是爱你的。
一个巴掌拍不响,
神之智慧是命运,
律法命我们彼此相爱。
天意让世界每一部分同另一部分都成双作对。
智者眼中,
天是男人,
地为女人。
地养天之所降
地缺热,天赋之;
地失润,天予之。
天在自己的轨道上日夜穿行,
正如丈夫在为妻子逡巡觅食;
而地则操持家务,
专心致志于生育哺乳。
将天地看作是赋有智的生命吧,
既然它们正做着有智的生命一样的活儿。
要不是它们能从对方那里尝到欢乐的滋味,
为何它们紧紧相偎如情人?
如无大地,
花草树木又怎能长大结果?
甘霖、热量又能产生什么?
神在男人和女人身上放进欲望,
以期在他们彼此的融合中保存世界。
神也在存在的每一部分中,
播种了渴求另一部分的欲望。
白昼与黑夜表面上看起来是敌人,
实质上二者服务于同一个目标。
因为相爱
就是为了使共同的工作更加完美
没有黑夜,
人就无所得,
以至于白天也无物可给。
阴阳两极的问题把我们引向了对爱和性这一主题的进一步讨论。我前面已经提到过弗洛伊德的一个错误,那就是他只把爱看作是性本能的表达或升华,而没有认识到性欲是人们渴望爱和融合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弗洛伊德还有更为深层的错误。弗洛伊德根据他的生理唯物主义观点,认为性本能是体内化学反应引起的一种压力的结果,这种压力会引起不适,所以要得到释放。性欲的目标就是要缓解这种折磨人的压力;性满足恰恰在于痛苦的解除。这种观点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正确的:正如机体营养不足引起饥饿与口渴一样,性欲也是按照此种方式发生作用。按照这一说法,性欲就是一种饥渴;性满足就是解除这种饥渴。按照这种性理论,最理想的性满足就会是手淫(自慰)。自相矛盾的是,弗洛伊德忽视了性的心理-生物的一面,更忽视了阴阳的两极分化以及想通过结合来连接两极的欲望。弗洛伊德的极端父权主义思想铸成了这一古怪的错误;这一思想促使他得出性本身就是阳性的这一结论,以至于使他认识不到特定的作为阴性的性。这一观点在他的《性学三论》(Three Contributions to the Theory of Sex)中得到阐明。他认为里比多(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