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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她们的身份,也可以说是不出所料。
“这三具尸身,只怕皆非这被烧人家的女儿。”我摘下手套,说道。
“何以见得?”
“这两具尸身是那对双生子。据他们的邻里说,这两姐妹的容貌身量,一般无二。但是这两具尸身,却并非等高。她二人虽遭烈焰焚身,但是几根长骨却并未损坏,仅从她们尚还完整的骨骼推算,左边这具生前,比右边这具高出小半头。”我先指向双胞胎的尸身,说道:“是以这两人,绝非双生子。”
我又走到另一处尸身,道:
“这具尸身,亦非那家的女童。据邻里所讲,这女孩前日才褪了这门牙,这具尸身,却是门牙完整,落得是犬齿。岂能是一人?这三具尸身,皆是豆蔻之龄的女孩儿,若我未想错,想必她们皆属这三月来失踪的女孩儿。”
“适才卿卿说着三个女孩儿,皆是走水烧死,换言之,那其他失踪的女孩儿,有极大的可能,尚在人世?”程潜接着我的话,说道:“怎么流了这许多汗?卿卿,可还安好?”
“无事1我摇摇头,刚刚验尸的时候心情紧张,还不察觉,但是结束之后,便觉得有些头重脚轻,我将身体稍稍倚向红木雕花的椅背,装作一切如常。
程潜是个说到做到的人,而我对被扛进太医院,并没有太大的志愿。
“光隐所言极是,既然如此,我们更要加紧动作,那些失踪之女仍在世间,我们哪怕多救一人,亦是功德。”齐王也说道:“那‘蝶恋花’何在?小姐可将其带出?”
“带出来了。”我今晨起来,仍存了一线之机,想在这饰品上,取得哪怕一个指纹,却未能如愿。这饰品已经过了太久,被雨洗风吹后,已经如新的一般,看来也只有一家一家去寻它的主人了。
谢瑁接过那蝶恋花,说道:“我先寻人去,将此物图样画出来,然后派出所有差役去寻,定能有所斩获。”
“凤小姐,这边的事情尚有我们在,既然玉体违和,还是请光隐送你回去修养。若这蝶恋花的来处有了消息,我即刻命人送你回去。”
“谢谢殿下好意,我若真有不适,定然不会勉强。”我说道:“那许稳婆可曾找到了?”
“昨日去万年的人亦回来了。据说那许稳婆四月之前,急病而亡。今日差役带着我的手令去了,她的棺椁明日便送到京兆府,先生不必担忧,明日再来。”
四个月之前就死了,还真是凑巧。齐王接着道:
“已派人拿了我与光凌的手令,去各县寻访,若有媒婆死在这几个月的,尸身便都运来京兆府。凤小姐,此案还需倚重小姐,请多多保重。”
于是乎,我便被这几尊大神联手送回了谢家,不过这一病也好,原来想着推掉齐王府的邀约,借口便送上门了,福祸由来相依,中国最有智慧的老人家的话,多听听总是不错的。
作者有话要说:vip了果然是vip,虽然偶已经很勤劳了,还是会掉收藏,郁闷啊。留言也是越来越少,心里越来越没底,偶只有坚持再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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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女儿
“卿卿,身体可好些?”马车停下,帘子打起,我忍住晕车的感觉,睁开眼睛,睿王和程潜一左一右站在我面前,皆是一脸关切看着我。
平常的时候都无所谓,我只要抵抗力稍有下降,就一定会晕车。早上去的时候,昨夜他安抚的效果还在,所以还不太觉得,可是经过了刚刚的验尸之后,便露出了原形。
只是再难受也还是要顶住,如果他们二人真的联手封杀,把我挤出这个案子才叫糟糕。我挤出一个笑容,扶着车壁站起身,回答程潜道:
“真的不妨事,休息片刻就好。”
事实证明,做人果然不能太铁齿,我才走了一步,马车便晃动了一下,眩晕果不其然又来了,我眼前一花,糟糕糟糕,“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该倒向哪里比较合适?
待这阵眩晕过去,我才发现,我又不争气地被睿王抱在了怀中。头顶上,车棚已换成了水蓝色的天空,而眼前出现的,绝非我半熟不熟的谢府二门,而是雕刻着“梅雪图”的汉白玉影壁。
“不是说回谢府,这又是何处?”
睿王将我轻轻放下,程潜也到了我身侧,说道:“寒舍。”
“这是光隐府上?”
“是。”程潜回答道,不过接下来的话,便是连珠炮的训话了:“以我的意思,你今日便不该去京兆府。尸房本就阴气森森,味道也重,你又受了寒,必是冲撞着了。都这般脸色了,还说不妨事1
“本来说要送你回谢府上,光隐与我商议过,若你回去,一来路远颠簸,二来清儿少不得登门寻你。光隐府上距京兆府最近,你在此停留半日,调理好些,再回府也不迟。”睿王倒是不疾不徐,将事情交代清楚。
“我——”我才要说话,便被程潜又打断了:
“莫要再推脱,寒舍距京兆府,只有谢府过去一半的路程。你一向警醒,今日却不曾察觉时间有异,下车时气息亦是不稳,想必难受已极。若你再不进去,程潜唯有安步当车——”
“我适才要说的,不过是恭敬不如从命罢了。”我有些没好气地说道:“有劳光隐引路。”
这座齐王夫妇惦记了两日的宅邸,倒先偏了我了。照顾到我身体不好,什么前厅叙话的程序,一概都省了,进了这间寝房,他们二人止步于外间,我则被训练有素的两个小丫鬟扶到了床上,脱了外裳,又去了簪子,让我舒服地倚在引枕靠垫之上,这才撩起了隔断的帐子,让他们二人也进来。
这两人才坐下,便听得外边敲门声响。
“公子,妾身萧隽隽,姑娘的黑珍红枣饮已备好,请您示下。”
地道的官话,却带着吴侬软语般的娇媚,格外入耳。萧隽隽?我突然想起齐王说起那位“碧窠之宝”小姑娘的时候,隐约听到程潜回话里,有半个“绢”音,莫非这位便是那传说中的萧姑娘?
“快端进来。”程潜说道。
我转过头,看向隔断门,还未见到了人,便闻道了一阵沁人心脾的暖暖花香。我对植物的研究,仅局限在草药之上,所以这香味到底是什么,我还真不知道。
想这碧落朝,真是造化神秀,人杰地灵。我所认识的女子有一个算一个,都是难得的美人儿。这位萧姑娘也不例外,她缓缓走到我身边,将手中的托盘举起。白皙修长的手指,衬着乌木的托盘,更显美好。低垂的脖颈,让人分外想到“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的诗句。容貌还在其次,只这绰约的姿态,好似娴花照水,我见犹怜之处,犹在昨日那位秦小姐之上。
“多劳萧姑娘了,凤君不敢当。”我忙说道。
那萧姑娘抬起头,对我微微一笑,如百花初绽的美丽。我忍不住咂舌,说起来,程潜还真是“吸纳美人儿”的体质。
“隽隽姑娘,你来的正好。我们在此处,卿卿亦不得休息,殿下与我待她喝了这羹,便先去了。你素来仔细,留下好生服侍。只要她有不适,便打发人去前面寻我们,莫要轻忽。”
“公子所托,隽隽定倾力以赴,公子和殿下请放心。”
两尊大神一走,我的心情也轻快了很多。程潜对我“热爱工作”的行为摆明了是反对。睿王虽然没有说什么,但是他的眼神攻势,比起程潜的言语更有压迫感。
“凤小姐,这羹趁热喝了吧,若凉了反而不好。”
“谢过萧姑娘。”我接过来,心下却有些嘀咕,看来昨日那位太医当着我的面虽然不曾说什么,想必对程潜,还是交了底的。所谓黑珍红枣饮,就是黑木耳加上红枣熬制的,正是“大补”。
不过事到如今,唯有装死。我接过玉碗,以最快的速度毁尸灭迹。那萧姑娘方才从她一起带来的食盒中,将点心一一摆上,说道:
“公子今晨起来便吩咐了隽隽,命隽隽做几样滋养又可口的膳食,说是晚些时候送去谢府上给小姐进补。却未想到半个时辰之前,又说小姐往府上来了。仓促之下,膳食简陋,还望小姐海涵。”
这萧隽隽的措辞以及气质,不像是平常人家出来的女子。程潜与她,到底是何种机缘结识,我倒有些好奇了。
“饭食是隽隽的拙作。这些点心,却是扶桑的一片心意,请小姐品尝。”
无论饭食还是点心,都是我素日里喜欢吃的,程潜还真是有心了。我有些感动,那日在露台上,他对我说的话,蓦然在耳边中响起:
“我想与你赌一个开始……”
可是他所要的开始,真的可以吗?程潜确实是知我懂我的那个人,我也相信他可以抛下红尘俗事,与我携手天涯,将他许给我的那些美丽图画,一一实现。只是——
我的脑海中,属于另一个人的双眸浮现。虽然他都是面无表情,但是我却从没有见过还有谁的眼,比他的更会表达。柔和、坚韧、暴烈、甚至嗜血,都从那双全天下最美的双眼中,传达出来,每一瞥,都是触目惊心。
造物主本就不该让这样的美,降临于尘世间的男子。我甚至可以理解他“天煞孤星”的命格,上天是公平的,强极则辱,情深不寿,成就这样的完美,就算是以拥有的一切去祭奠也不够。
“小姐,小姐。可是这饭菜不合脾胃?”萧隽隽有些担忧地问道。
我这才从已飞出了八百里的迷思中惊醒,微笑地回应:“不会,姑娘的手艺精湛,乃凤君平生仅见。”
这并不是我恭维她,眼前几道,虽然是家常小菜,却是色香味俱全,入口更佳,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而扶桑的点心,也保持了一贯的水准。虽然抱病在身,我不得不说,这是来到这碧落之后,吃到的最美味的一餐。
“多谢萧姑娘,还要有劳姑娘,若得见到扶桑,请转达凤君的谢意,若改日得见,凤君必再亲身谢过。”
“这都是我等应为之事,小姐这般客气,隽隽反而不知何以应对。”她起身撤了剩下的饭食,交予一旁侍立的丫鬟,转身微笑地看着我,眸光之中,竟都是钦敬。
我有些意外,按照齐王的说法,这位萧姑娘与程潜之间,应当还是有一段英雄美人的故事的。没想到她对我这个“上门情敌”,倒并没有什么歧义,难道这其中,是有不为外人所道的隐情?
“姑娘也请坐吧。”我指了指身边的椅子,说道。
“谢过小姐。”她向我告了罪,方才坐下,脸上的表情未变,却意外地向我打开了话匣子,开门见山:
“小姐与公子相交,已非一两日。隽隽斗胆,敢问小姐以为,公子为人如何?”
“光隐人如其名,光华内敛,皎如朗月。最是难得的,在魏晋风度之外,于他人的悲苦,亦有同理之心。”
程潜是个难得的好人,我一直相信,他对阿恒的好,并不仅仅是因为阿恒是我的徒弟。否则以阿恒的颖慧,断不会对他如此折服信任。他虽然是天潢贵胄,却只将这身世看做浮云,不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