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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天成神-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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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雾气本就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

但,邪丘同样是水分极其匮乏的岩石,但为何这里却可以出现雾气呢?

难道是岩石本身的问题?

黎明走进浓雾,这一次,他没有去观察浓雾中存在什么,而是趴伏在岩石上,检查起邪丘岩石本身的结构。没出多少时间,黎明便证明了自己的猜想,这邪丘下面竟然有水流声。

果然如此!黎明暗自感叹道,雾气只可能出现在有水源充沛的地方,让这里出现雾气,只是为了掩饰那妖物聚集地的真正入口。

定了定神,黎明释放神识开始往邪丘下面渗透。

下面黑漆一片,但黎明发现有台阶,而且没有专人守护,更没别的什么防御禁制,很显然,这里的主人对自己的入口掩饰显得相当的自信。

回头向地精吩咐了一声,让地精依旧待在外面,等着接应他们。黎明便再度进入浓雾,找到邪丘上面被处理得十分完美的接缝处,然后将其扳开。黎明便跳了下去。

台阶上一片漆黑,但黎明神识却能看清楚黑暗中的一切事物,并不会成为黎明前进的障碍。

台阶比黎明料想的要短,一刻钟不到,黎明已然走到了终点,待他确定外面安全、走出出口的时候,才赫然发现这他所走过的台阶,竟然是一修建在一树林中的高塔,高塔直上云霄,给人一种他是从天上走下来的错觉。

在树林中躲躲藏藏,黎明最终寻找到了地精口中妖物的聚集地。

黎明一直分不清妖物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在柴家后山一线天的时候,无数妖物闯入他的神识,被残豆和第三者尽数斩灭,但那时他所见到的妖物,就好似幽灵怨念一般的东西。紧接着,在昨天晚上,黎明再度接触妖物,发现它们除了会变成人形,和人类拥有一样的思维外,也并没其他特别的。

而至于瑶瑶和地精,在黎明潜意识里,已然把她视为人类的一份子了。

地罗说,事物反抗必为妖。

黎明却还是不懂。神族能够创造生命,这是衡量他们身份最明显的标志,而人类则是被创造,然后拥有了自己的思维和能力,究其最终根源,似乎所有的生物都建立在一个生物链上。

但所谓的妖物,黎明却不知把它们放在生物链的哪一个环节。

第五十章 王

华夏传说中,妖喜欢杀人,但并未听说妖喜欢吃人。

黎明实在搞不懂,妖的存在价值究竟是什么。

黎明隐藏在一草丛中,远远观望前方,黎明能够感受到从那里向四周扩散的浓烈妖气。前方有一条河流,像是一条天然的屏障,围绕着中间的区域,这不由地令黎明想起当时在幽浮里,第一次进入死神部落的情形。

但眼前的危机,却是比那时强上了许多。

黎明注意到,河流中有很多人畜的尸骨,更有瘴气从里升了起来。

但这并不妨碍黎明的视线,一来是因为那瘴气很是稀少的缘故,二来则是,妖族聚集的地点和黎明所在的地点非常靠近。

黎明知晓,妖族对于气息的敏感程度远远大于神识,所以,黎明尽可能地把自己的气息隐匿起来,此时此刻,就算是有人从黎明身前露出,只要不是黎明主动打招呼,这人都很难发现黎明的存在。

河流中央的区域显得很怪异,它既不是高山也不是平地,更不是自然界中存在的任何一种地形,它的表面纵横交错的狭小溪流,只不过溪流流淌的不是泉水,而是血,从空气中飘散的血腥味,黎明便能判断出。乍一看去,就好似在烈日下,被晒得皲裂的肌肤,触目惊心。

土地上,有不少小的妖物在上面追逐打闹,这一类的妖物均是还未完全化作人形,或生着人头,却有一个老虎的身子,或全身四肢五官都极像人类,但脑袋上却多出两个斗牛才有的尖角,而最吸引黎明目光的是,有许多幼小的妖物趴在地上,喝着溪流中的血液,然后猛然间长成了成熟期的模样,然这却只是少数,妖物之间同样充斥着残酷和血腥,很多幼小的妖物刚把血液吞下肚,然后全身燃烧起来,有的全身发青,紧接着,燃烧起来的妖物化成灰烬,而发青的妖物则被活活冻死。

最为残酷的则是,有妖物喝下血液之后,全身突然像是气球般鼓起,然后“嘭”地一声爆炸开来,其血液再度很快汇进溪流中,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似的。

有不少成熟期的妖物坐在房顶,或藏在巨石下面,还有甚者,不断用菜刀切着自己的手指,然后再接上。它们对一切正在发生的事情,都是视若无睹。

黎明来到这里才几分钟的时间,眼前所见到的一幕幕,却让他有可能一辈子都无法忘怀。也是因此,黎明对妖物开始有了自己的判断,一群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变态。

黎明不敢用神识去探索虚实,在这样一个妖物群居的地方,必然存在一个值得他们所有人依靠的强者,若是被发现,别说救小魔女,就连他都极有可能陷入险境。因此,黎明只是用肉眼四处查看。

黎明看到小魔女的时候,小魔女已然被绑在一根高达数十丈的树干上,就好似故意让他看见一样。在她下方,有数百只妖物在张牙舞爪。

小魔女气息奄奄,但仍掩饰不下从骨子里渗透出来的傲气。看到他不断从高处向众妖物吐口水的情形,黎明哑然失笑。

突然,群妖沉寂,目光齐刷刷地向黎明所在的方位看来。黎明心知不妙,转身欲要逃走,才发现自己身后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长相妖艳的男子,黎明从未想过,单是一个男人可以长得如此的美,竟一时失神忘记了逃走,目光停格在男子脸上收不回来。

“我美吗?”男子问道。

“嗯嗯。”黎明情不自禁地点头答道,“好美!”

“既然来了,何不进去坐坐?”男子没有向黎明施与任何强硬的手段,但黎明却好似灵魂被其牵引一般,不由自主地跟着男子走向群妖的群集地,待他回过神来,已然到了绑住小魔女的树干下。

而群妖顿时跪在了他们面前,齐声道:“拜见我王,愿我王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辉。”

“你是这里的王?”黎明问道。

“我今天的名字叫流逝的光,但我有一个永远不会换的名字,那就是王。”王真是微微一笑百媚生,就这一个微笑,险些令黎明再度乱了心神。事后,黎明胃里一阵恶心,他竟然被一男人给迷惑住了。

黎明目光从王身上移开,尽量不去看他,抬头看向小魔女道:“她是我的朋友,你能不能让你的手下放了她。”

“这可不行哦!”王说话的娘娘腔,虽令黎明恶心,但却比女人还具有诱惑力,“她私自抓了我的子民,还将他们杀死,这可是不可饶恕的罪过,这一次,我们就是要将她斩杀,以慰神灵。”

慰个串串,刚才见你们同类死了那么多,还不是无动于衷。黎明在心头骂道。

王手轻搭在黎明的肩上,本不具备任何杀意,但黎明顿觉杀机被笼罩全身,庞大的威压令他喘不过气来。王依旧和颜悦色:“一个好孩子可不能说脏话的哦!就算是心里想也不行的哦!”

这人竟然强大到这种地步,能够看穿他心思的。。。。。。

想起此时的王依旧在窥破自己心话,黎明急忙打住:“既然你都看穿了,我就明说,我是来和你们谈判的,用我身上的三把杀剑交换小魔女,不过时间和地点都得我来定,如何?”

黎明最后加了一句:“你能窥破我的心思,相信你也能看透我的神识,倘若真来硬的话,我们顶多只会两败俱伤!”

黎明说的,当然是天魔元神和第三者。

“成交!”王的反应出乎黎明预料的果断。

“好!七天后,在紫霞谷,不见不散!”黎明道。

“不过我也有要求,在这七天内,我要派人把守紫霞谷,我担心你提前挖好陷阱,那我们岂不是功亏一篑?”王道。

“不行!”黎明否决道,“你们要是提前在那儿挖好陷阱,那我岂不是抱着肉去喂狼?”

沉吟片刻后,王说道:“我看这样好了,我们签一张妖族契约,只有违反约定,就会全身溃烂而死,就连我也不例外。你看如何?”

第五十一章 血誓

契约,王的话令黎明警意顿生,要知道,这契约不等于普通的法律条款,它的执行者不是人类,也不是妖物,不是世间的任何一种生物,而是天地规则本身,而契约本身就相当于一个微缩的规则。

但眼下,却是容不得黎明犹豫,相对来说,现在局势的主动权还是在对方手中,不错!若真的动起粗来,他有足够的力量和对方鱼死网破,但小魔女却在对方手中,他能够顾得了自己,却顾不得小魔女。

为保险起见,黎明问道:“我怎么知道你没在契约里动手脚?”

王嘴角微微扬起:“你这是在害怕?”

“用激将法对我没用。”黎明坦然道,“我只想要一个公正的交易。”

“好吧!”王说道,“我在和你签订契约之前,先单立一血誓,如何?”

“血誓?”黎明满脸震惊,血脉连魂,立下血誓,同样相当于把公正的权利交付给天地规则,并且相对于契约来说,血誓更显残酷,立誓之人如若违反誓言,不管逃到天涯海角,其还活着,就会遭受生不如死的酷刑和惩罚。

而至于契约,还有挽回的一线生机,那便是毁灭契约,但这同样是和天地规则对抗,希望依旧渺茫。

王咬破手指,指天立誓:“我王在此对天发誓,倘若我在小兄弟的契约里有任何的弄虚作假,或动了什么手脚的话,我愿承受世间最为残酷的刑罚,并永世修不成正果。”

王的话音落下,他手指的血注突然直冲天际,刹那之间,把整个天空都给染红了。只不过那只是短时间内的事情,很快一切归于平静,而王则因为失血过多,而显得脸色雪白,整个区域里的血液顿时自主流向王的身体,从王的每一个毛孔里钻了进去,令黎明微微诧异的是,数个呼吸间,所有的血液竟被王吸。允一空。

黎明还是觉得这一次和王签订的契约有什么不对劲,但他又说不出个什么所以然来,相对于他自己,王似乎对这次的契约更显得迫不及待,他究竟想从自己身上得到什么呢?

天魔元神?除非他活歪腻,就是脑袋被门夹了。残豆?但那是自己的第二体,他拿去也没什么用。地灵魔女?要是沾惹上那个疯女人,黎明猜想,不管这王拥有天大的本领,恐怕都得被地灵魔女拿去血海给清洗了。

“还不相信我?”王问道。

黎明摇摇头,自己这一次只要是为了救小魔女来的,是弥补内心的愧歉,剩下的事以后再说吧!不是那句话说得好吗?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黎明一狠心,签!

咬破手指,黎明在契约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王微微一笑,那是奸计得逞的笑意,没等黎明反抗,王以最快的速度将自己的名字给签了上去。

这时,小魔女在上方骂道:“谁叫你救我的?自作多情!别以为你这样做,我就会原谅你!”

小魔女冷哼一声,把脸别去一边。

黎明却没有和她争辩,签完契约后,黎明问道:“这契约交给谁保管?”

“当然是天了!”王仰天一笑,把契约抛出,顿时有一只火烈鸟飞来,将契约衔入口中,远飞而去。

“你——”

“在南方的华夏十四区,有一座活火山,该火山长年喷火,流动的岩浆遍布方圆数百万里,其内温度不亚于太阳表面。在这样的情况下,一般生物根本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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